中标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涉案车辆停车管理及道路清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涉案车辆停车管理及道路清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涉案车辆停车管理及道路清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3455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管辖范围内的涉案车辆停车管理及道路清障进行服务。成交供应商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要求来开展涉案车辆管理及道路清障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成交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停车场、足够的施救车辆、设备人员且自行承担车辆的燃油、保养、维修、保险、损耗及人员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积极配合、执行采购人实行的一系列公路规范化管理措施,主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施救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4、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服务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全部有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345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中心。该中心(前身叫湖州通贸公司,2003年转型改建为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更改为现名。)自1993年成立以来,一直承担市交警支队涉案车辆扣留及道路清障等任务,同时还负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停车场等工作,至今已长达20多年;长期的专业工作使得该中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和要领、了解各项交通管控应急措施;该中心专业技术力量强、设施设备齐全,多年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整个公安系统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为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小组合议后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中心
地址: 湖州市三天门路7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 0572-2252834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七里亭路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086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书pdf.pdf
0.1 KB
采购人: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涉案车辆停车管理及道路清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涉案车辆停车管理及道路清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3455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管辖范围内的涉案车辆停车管理及道路清障进行服务。成交供应商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要求来开展涉案车辆管理及道路清障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成交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停车场、足够的施救车辆、设备人员且自行承担车辆的燃油、保养、维修、保险、损耗及人员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积极配合、执行采购人实行的一系列公路规范化管理措施,主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施救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4、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服务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全部有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345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中心。该中心(前身叫湖州通贸公司,2003年转型改建为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更改为现名。)自1993年成立以来,一直承担市交警支队涉案车辆扣留及道路清障等任务,同时还负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停车场等工作,至今已长达20多年;长期的专业工作使得该中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和要领、了解各项交通管控应急措施;该中心专业技术力量强、设施设备齐全,多年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整个公安系统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为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小组合议后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中心
地址: 湖州市三天门路7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 0572-2252834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七里亭路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086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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