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网络安全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0]ytg[gk]2018001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亮
中标联系人苏文彬13313853952
公告正文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网络安全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乙方厦门易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YTG[GK]2018001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网络安全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1 800000 深信服NGAF-1000-C600-PZ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日历日 本次投标设备全部享受原厂三年7*24小时免费保修,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在半小时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完毕,提供免费技术服务,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部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并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巡检。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邵亮/13959241170 厦门易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313853952
合计: 8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五个日历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9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深信服下一代防火墙 (NGAF-1000-C600-PZ )两套、深信服上网行为管理 (AC-1000-C400-PZ )一套、H3C 24口核心交换机(LS-5560-28S-SI)两套、深信服SSLVPN (VPN-1000-D600-PZ 含300用户接入许可)、 绿盟安全审计系统 (SASNX3-H260C-VH )、盈高ASM6833入网规范管理系统 一套、 360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 一套、以上设备享受三年保修三年上门以及三年不限次数上门协助相关网络事项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并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测试使用周期为4周,如设备无故障及性能问题且整体网络环境运行正常,乙方申请验收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100%金额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六个月(按标书要求)

10、违约责任

合同的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处理。甲乙双方的违约金均为合同总价0.1%每日,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永久性禁止乙方参与甲方的任何项目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次采购设备:本次投标设备全部享受原厂三年保修,具体保修均按照厂家标准执行。对于乙方所销售的设备,乙方不但向用户提供的7*24小时免费维护和维修,而且保证用户能够得到整个系统的终身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做出响应,半小时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完毕,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包括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部件),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部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若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按照业主的书面通知,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提供配件、技术咨询、有偿维修等售后服务。出现故障需厂家服务时,乙方需及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协调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质保期后,仅收取相关部件费用,不收上门费。除了应急维护外,乙方还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定期系统维护和检查。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乙方: 厦门易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9号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116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苏文彬
联系方法: 13959241170
联系方法: 1331385395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厦门市工商银行嘉华里支行
账号: 账号: 4100020809200083256


签订地点:福建厦门

签订日期:2018年06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