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zqs-gkzb-2025-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谈先生18571115509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先生13607239071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8
公告正文
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QS-GKZB-2025-0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招标人为鄂州 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发行预算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最高控制价:承销费费 率≤0.5%/年(包括债券发行承销、律所、印刷、信托费用),包括国际评级( 如有)、国内评级(如有)等相关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 2、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 号:证券交易)(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具有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 4、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 内查询结果为准)、 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金融监管 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5年内未被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处罚,提供SFC官网相关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负责组织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 机构,形成债券发行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负责债券的申 报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若为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 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招标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签订合同与履行 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0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EZQS-GKZB-2025-016 2、招标人: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4、发行预算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5、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6、最高控制价:承销费费率≤0.5%/年(包括债券发行承销、律所、印刷、信 托费用),包括国际评级(如有)、国内评级(如有)等相关费用。 7、招标内容:本项目本次共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境外债,具体服务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 2、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 号:证券交易)(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具有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 4、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 内查询结果为准) 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金融监管 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5年内未被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处罚,提供SFC官网相关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负责组织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 机构,形成债券发行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负责债券的申 报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若为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 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招标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签订合同与履行 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0至 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元。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在报名资 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地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 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9点30分,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 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7号莲花新城商业综合体 联系方式: 谈先生 18571115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方式:韩先生 13607239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先生 电话: 185711155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7号莲花新城商业综合体 联系人:谈先生 电 话:185711155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人: 韩先生 电 话: 13607239071 电子邮件: 3951125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姓名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 报名登记日
年月日
报名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现场核实情况(/或×)
1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 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本报名登记表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加盖公章,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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