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
品目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手持便携式相机
通用照相机
大疆
DJI Pocket 2
台
4000
2
相机稳定器
镜头及器材
大疆DJI RSC 2
5000
3
单反相机
索尼
Sony A7R4
25000
4
全画幅单反相机镜头
FE 16-35mm F2.8 GM
个
17000
5
FE 70-200mm F2.8 GM
20000
6
FE 24-70mm F2.8 GM
16000
7
三脚架云台套装
思锐
W2204+K20X套装
套
3000
8
单反相机全景云台
百诺
Benro MPC30P
2000
9
双肩包
手提包、背包
曼富图
NG W5072
1600
10
无线麦克风
话筒设备
麦拉达
麦拉达WM8L
1000
11
常亮灯
摄影专用灯
鑫威森
DTW-2000W
975
12
300 PRO二代;
2500
13
RTK 无人机
测绘专用仪器
M300RTK
101000
14
无人机镜头
禅思P1 35mm
51000
15
8K全景相机套装
影石
insta 360 影石Pro 2
47000
16
360度全景相机
Insta360 ONE R
5500
17
无人机
御 Mavic 2 专业版
18
图形工作站
其他计算机设备
惠普
HP Z1G6
29000
19
移动图形工作站
Zbook15
28000
20
无线耳机
其他音频设备
博士
BOSE qc35Ⅱ
对
1750
21
音箱
漫步者
D12
540
22
大型保险柜
保险柜
雷皓
LH-205
6000
23
3D打印工作站
其他打印设备
27000
24
手绘板
电子白板
和冠
WACOM ctl6100
块
1100
25
全自动电窑炉
其他金属加工设备
澜川
DUB-10
26
多功能拉胚机
造物空间LC-LJ-ZQ2a
3800
15200
27
铁柜
金属质柜类
国产
国产优质
600
28
实验桌
钢台、桌类
张
900
3600
29
转椅
其他椅凳类
启元
八九间 TO-526-W
把
1400
5600
30
3D陶瓷打印机
数陶三维
STSW-5060
77000
31
3D打印机
蓝模科技
速印345
32
教学互动一体机
多功能一体机
希沃
FV86EB
33
长沙湘江古镇群VR在线导览系统
通用应用软件
科想
KX-vr-1
40000
34
铜官古镇虚拟旅游资源数据库
98000
35
靖港古镇虚拟旅游资源数据库
80000
36
乔口古镇虚拟旅游资源数据库
37
新康古镇虚拟旅游资源数据库
75000
38
书堂山古镇虚拟旅游资源数据库
39
长沙湘江古镇群网上虚拟博物馆
70000
40
长沙湘江古镇群的虚拟旅游系统
74000
41
长沙湘江古镇群数字化重建系统
90135
合同金额小写: 1310000元整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所有软件及数据库在质保期内免费使用、更新、升级、维护。质保期后软件产品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如需升级,费用按照不超过该产品合同金额10%/次的标准收取。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均不再收取。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1 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及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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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一式5 份,甲方3 份,乙方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所有软件及数据库在质保期内免费使用、更新、升级、维护。质保期后软件产品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如需升级,费用按照不超过该产品合同金额10%/次的标准收取。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1)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无人机培训方案请见附件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刘骥原 ;联系电话: 18163746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