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中间库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5022023025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戚工0564-3337298
公告正文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中间库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220230250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中间库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66号
成交金额:柒拾壹万元整(¥7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中间库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高院有关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工作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卷宗收集、扫描、装盒入中间柜、补充、借阅及归档(简称智能中间柜)并与立案大厅立案扫描、档案室归档扫描同步衔接等问题。此次服务外包服务内容见附件工作量参考表(工作量仅作为投标参考不作为定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且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人数不低于 10人,所有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备注:实际安排人数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而定,中标单位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筹安排)。
服务要求:材料接收登记;材料扫描上传;案件结案后,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整理卷宗顺序,材料区分注明原、被告提供,并制作目录、备考表、封面。编写页码,并填入目录,至卷宗装订归档;整理之前扫描的电子卷宗,按照电子档案管理制作电子档案卷;要求零差错率,若出现轻微差错,每一次扣 500 元;出现重大差错,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波、尹西鹏、俞扬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联系电话:0564-333729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联系方式:0564-326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3337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主任、戚工
电    话:0564-3261500、0564-33372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二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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