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7
根据《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龙国资〔2022〕5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 深圳市龙岗区龙之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采用综合评审的交易方式对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南路48号厂房2-4楼(含47号临时建筑物)招租项目的国企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南路48号厂房2-4楼(含47号临时建筑物) ;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2402.34 平方米(其中,48号厂房2-4楼2252.34平方米,47号临时建筑物150平方米);资产权属情况:有房产证。 3.出租用途: 工业 ; 4.租赁年限:3年; 5.免租期: 无 ;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 57656 元/月(含税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7.物业是否空置:否 ,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 8.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是;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9.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合法收回物业后5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经工商登记注册,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满一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报名,需满足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对最近一年经营的主要业务说明;③企业2021年纳税证明); 2、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3、企业或其他组织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深圳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核类别分别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6、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出租方或出租方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三、 报名方式和时间 1. 报名时间: 2022 年 8 月18日 9:00 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18: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应答文件; 2. 意向承租人按照交易公告“四、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将以下材料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110室,至视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4)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5)2021年纳税(含国税、地税)证明; (6)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7)对最近一年经营的主要业务说明;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提供《深圳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考核类别分别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成管理人员;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截图(需体现以下内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被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11)意向承租人承诺函(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12)承诺函一(承诺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格式自拟)。 (13)承诺函二(承诺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出租方或出租方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格式自拟)。 未按照“四、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承租人,视为应答无效; 3. 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2 年 8 月 24日 18:00前将对招租文件和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 2022 年 8 月 31日18: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80000.00(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 LGJY2022167282交易保证金”); 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02001774558264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五、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得招租底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综合评审的交易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 日 9:00 ; 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 日 9:30 ; 3.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二楼综合交易评标室; 4.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 2022年 9 月 1日 9:30 (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所有资料均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 叶小姐 ,联系电话: 0755-28957732 。 八、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 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2.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 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2) 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 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 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 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履约条件 1、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物业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物业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本物业以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房屋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 8、承租方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 9、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10、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另外向出租方缴纳用电押金人民币1万元; 11、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最后一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12、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4、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5、出具承诺函,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南路48号厂房2-4楼(含47号临时建筑物)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 16、提供承租方股东或第三人自愿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承租方的履约提供担保的函,承租方股东或第三人承诺自愿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承租方的履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租赁期满后两年; 17、承租方如有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变更等情形,需提前告知并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等。 十、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包括且不限于物业内部原装修遗留间隔墙),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投入的装修成本必须在本租赁期内折旧完毕,若政府征收、旧改拆迁或城市更新该物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只需提前壹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承租方必须按期搬迁并交还物业。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实际投入装修的,拆迁时因该装修所产生的补偿归承租方;在此情形下,由出租方会同征收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租赁期间装修赔付价值,承租方不得有疑义;租赁期超过3年折旧期后,发生旧改征地拆迁的,装修补偿归出租方;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出租方在提前四十八小时书面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可立即采取切断水电、封锁出租物业等强制措施,出租方对承租方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若因原承租方不退场致使租赁物业无法按期交付,新承租方同意给予出租方一定合理期间(包括采取诉讼或仲裁等争议解决手段所需时间)进行租赁物业的收回工作,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违约责任。若超过3个月,出租方仍无法交付租赁物业的,则新承租方享有单方解除权,新承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将新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本金原额无息返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的违约或赔偿等责任。 11、其他条款见留存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十、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 深圳市龙岗区龙之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投资大厦3楼西边经营部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 :0755-28957732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110室 联系人:郭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589118、2858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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