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州市老二中广场、乐天路保洁绿化设施管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41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5505571609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主任0557-30303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州市老二中广场、乐天路保洁绿化设施管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2024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老二中广场、乐天路保洁绿化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第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P15项目内容:包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病媒防治、喷药杀菌消毒、设施管养、零星修补、公益广告维护更新、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包括景观亮化设备设施)、水电费用(每年度约 9万元)等、四季草花的更换、节日氛围营造、以及广场管理处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现更正为:

    项目内容:包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病媒防治、喷药杀菌消毒、设施管养、零星修补、公益广告维护更新、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包括景观亮化设备设施)、水电费用(每年度约8.5万元)等、四季草花的更换、节日氛围营造、以及广场管理处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更正内容2

    原招标文件“第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P24-25(四)、其它要求:本项目甲控费用按照中标价20%核算,用于甲方安排的项目内年度较大的维修提升更换等费用,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总费用不超过甲控资金。若中标人不能履行好该工作,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完成。此费用不单独列支,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合理报价。

   (五)、配备的10名人员工资不低于宿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人/ 月),且须按《劳动合同法》为以上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100元/人/年),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社保缴费基数4019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企业16%、医疗保险金企业(含生育保险)6.5%、失业保险金企业0.5%;工伤保险企业0.4%。成本核算要足额考虑所有配备人员工资和企业所需承担的社保份额。关于税金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相关政策执行,原则上按6.72%计算,若有其他减免税政策的需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四)、其它要求:本项目甲控费用按照预算金额20%核算,用于甲方安排的项目内年度较大的维修提升更换等费用,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总费用不超过甲控资金。若中标人不能履行好该工作,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完成。此费用不单独列支,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合理报价。

   (五)、配备的10名人员工资不低于宿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人/ 月),且须按《劳动合同法》为以上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100元/ 人/年),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社保缴费基数4227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企业16%、医疗保险金企业(含生育保险)6.5%、失业保险金企业0.5%;工伤保险企业0.4%。成本核算要足额考虑所有配备人员工资和企业所需承担的社保份额。关于税金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相关政策执行,原则上按6.72%计算,若有其他减免税政策的需附证明材料。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119:00第开标室,现顺延至2024年9129:00第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广场管理处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199号

联系方式:15505571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303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黄工

电   话:15505571609、0557-3030316

附件信息:

  • 更正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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