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犬训练基地犬舍及暖犬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10月12日 18: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犬训练基地犬舍及暖犬舍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8: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8864830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警官、乔警官、0451-587868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0451-58864830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C-C240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犬训练基地犬舍及暖犬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及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一)、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
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 5%。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执行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交履约担保金的,视为放弃成交本项目。有关履约担保的具体要求,执行《担保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
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结算审计结束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
(二)、付款方式:1、乙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且签订采购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成交金额)的30%,全部施工材料进场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成交金额)的50%,全部施工建设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成交金额)的80%。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30日内完成初审,进行核实,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完成后,甲方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已经取得双方一致同意)进行审计,第三方审计机构作出竣工结算报告,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作出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或保函。甲方收到并确认乙方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注:最终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以结算审计最终价格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更正修改内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应注意随时浏览网上发出的变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主管单位公开监督方式: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电话:0451-58786700
邮箱地址:bfcgzx@163.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乔警官、0451-58786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1-58864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5886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