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浏阳市智慧斑马线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五、服务标准:
项目建设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 安装调试
2.1中标单位负责所有产品的制作及安装,在实施过程中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按要求在施工地点设置的安全维护围挡,施工时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皆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权拒绝采购人强令的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采购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合同履行完毕,无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后,除法定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责任因素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
3. 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证及商检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两年。
3.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4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4. 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上门更换维修服务(配件+人力)。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六、验收标准:
1. 测试验收(具体验收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1.1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支付合同价款的70%,下一年度凭验收单支付合同价款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价中必须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央处理系统 | AG-SLDRCO-12/24、交通信号识别驱动控制器 | 控制电源输入:DV 5V;受控电源输入:DC12-24V;最大输出功率:1200w;最大输出电流:100A(12V)/50A(24V);适用温度:-40℃-80℃。 | 套 | 4 | |
2 | 电源 | 电源 | 输入范围:09-132VAC/180-264VAC(开关切换) 频率范围:47-63HZ 工作温度:-20--60℃ 过载、过压、过温保护 | | 4 | |
3 | 执行单元 | AG-WP-0140、Φ140*68警示灯组件 | 物理尺寸:直径140mm,高度68mm 显光面积:直径120mm ★承载能力:单点大于405KN(CJ/T3012-1993) ★材质:铸铁,发光体合成发光树脂(合成高分子材料耐磨、透光);底座材质:球墨铸铁 防腐级别:120H(GB 6458-1986) ★防水级别:IP68(GB4208-2008) 工作电压:DC12V 功率范围:5-20W 工作温度:-30-85℃ 使用寿命:50000H 发光颜色:黄色 | 块 | 197 | 包含:专用高强固定胶; 专用防水线缆。 |
4 | 执行单元(可选) | AG-WP-0178、Φ178*75全天候车道警示灯组件 | 物理尺寸:Φ178X75mm,凸起高度:11mm 发光点:机动车:2*2W;行人:6*0.12W ★承载能力:整体400KN(CJ/T3012-1993) ★材质:面板:不锈钢304,底座:QT450 防腐级别:20000H(GB 6458-1986) ★防水级别:IP68(GB4208-2008) 工作电压:DC12V 功率范围:0.4-5W 工作温度:-40-85℃ 使用寿命:50000H 发光颜色:机动车:红色;行人:蓝色。(可定制) ★可视距离:机动车全天候保证200m(安装后实际可视距离) ★发光强度: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环境光越亮则警示灯发光强度越强) | 套 | 12 | 包含:警示灯基座;基座固定专用丝杆;专用高强固定胶;专用减震垫;专用固定螺母;专用防水线缆。 |
5 | 执行单元(可选) | AG-WP-2040A-RG、400*200*30箭头灯组件 | 颜色:黄色、红绿色可选 光源类型:贴片式LED,进口晶片封装, 工作温度:-20-+80℃, 功耗:≦5W/条 输入电压:特低压安全电压12/24V ★单块地砖尺寸:≧400*200*42mm 预埋件尺寸:≧410*210*42mm 地砖灯材质:QT450 发光:3个箭头闪 显示面积:70平方厘米*3 ★防护等级:IP68 工作温度-20~+80℃ 控制方式:随人行信号灯转换/光控/雷达控制/时间控制 ★承重压力:单点可达70吨以上(需提供700KN以上承压检测报告,检验标准参照GBT-23858-2009) ★维护:维护时不需要破路,更换一块的时间低于10分钟 ★安装:安装时不影响交通通行,不许可动用大型设备进行开挖,挖掘深度不超过50mm。 使用寿命:50000小时 | 块 | 12 | 包含:警示灯基座;基座固定专用丝杆;专用高强固定胶;专用减震垫;专用固定螺母;专用防水线缆。 |
6 | 中央处理系统 | AG-TIDRCO-12/24、时控驱动控制器 | ①物理尺寸:300X180X65mm; ②控制电源输入:DV 5V;受控电源输入:DC12-24V;最大输出功率:1200w;最大输出电流:100A(12V)/50A(24V); ③适用温度:-40℃-80℃。 | 套 | 2 | |
7 | 辅材 | | 2条人行横道 | 条 | 4 | 包含:防水材料、接线盒、控制机柜等辅材。 |
8 | 地埋红绿灯基础 | | 国产优质 | 个 | 12 | |
9 | 发光地砖基础 | | 国产优质 | 个 | 197 | |
10 | 发光地砖 | | 国产优质 | m | 15 | |
11 | 发光地砖 | 国产优质 | m | 110 | | |
12 | 过线槽开槽施工 | | | m | 110 | |
13 | 道路复原施工 | | 国产优质 | m | 110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五、服务标准:
项目建设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 安装调试
2.1中标单位负责所有产品的制作及安装,在实施过程中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按要求在施工地点设置的安全维护围挡,施工时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皆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权拒绝采购人强令的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采购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合同履行完毕,无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后,除法定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责任因素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
3. 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证及商检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两年。
3.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4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4. 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上门更换维修服务(配件+人力)。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六、验收标准:
1. 测试验收(具体验收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1.1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支付合同价款的70%,下一年度凭验收单支付合同价款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价中必须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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