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番财采函【2025】7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番财采函【2025】7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小谷围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3766131418R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你单位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的“采购2023年小谷围街餐厨垃圾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GZ-22-066)、“2023-2025小谷围岛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113-2023-05135)、“小谷围街2023年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CC2312011103)、“2023-2025年小谷围街十四条河涌及九个小微水体、大学城中心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GZ-23-036)存在以下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事项:
一、“采购2023年小谷围街餐厨垃圾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GZ-22-066)评审因素“信誉、荣誉等情况”设置“响应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或第三方颁发的信誉、荣誉、表扬等证书”的评审标准,未明确信誉、荣誉、表扬等证书与项目的关联性,亦未在采购需求中作出相关要求。
二、“采购2023年小谷围街餐厨垃圾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GZ-22-066)评审因素“拟投入设备”设置“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下,响应供应商每投入一台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的,得3分,满分3分”“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下,响应供应商每投入一台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的,得3分,满分6分”的评审标准,采购需求中供应商配备车辆清单仅要求提供小型桶装收运车、电动巡查汽车,未对上述评审因素中的车辆作出要求。
三、“2023-2025小谷围岛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113-2023-05135)评审因素“企业荣誉”设置“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证书,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的评审标准,未明确企业荣誉证书与项目的关联性,亦未在采购需求中作出相关要求。
四、“2023-2025小谷围岛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113-2023-05135)评审因素“机械设备保障能力”设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实施设备的机械设备配置要求,承诺全部自有的得5分;承诺部分自有或租赁得2分;其他情况得0分。”的评审标准。
五、“小谷围街2023年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CC2312011103)评审因素“服务便捷性”设置“据供应商的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最短时间进行评审:(1)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时间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得10分;(2)30分钟<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时间≤60分钟,得5分;(3)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时间>60分钟,得2.5分”的评审标准。
六、“2023-2025年小谷围街十四条河涌及九个小微水体、大学城中心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GZ-23-036)评审因素“项目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一)”设置“拟配备的有害生物防制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的评审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已退出目录。
以上事实有检查工作底稿、《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征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小谷围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及其被查单位意见、相关项目招标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在案佐证。
上述事项一至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事项四同时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对于事项一至三,你单位在调查取证阶段提供了相关材料,说明该三项评审因素是根据需求调查情况而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该三项违法事项不予行政处罚。
对于事项四至六,经查未发现你单位存在违法记录,相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你单位亦主动对仍在履约的项目协商终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三项违法事项不予行政处罚。
你单位今后应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番财采函【2025】7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小谷围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3766131418R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你单位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的“采购2023年小谷围街餐厨垃圾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GZ-22-066)、“2023-2025小谷围岛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113-2023-05135)、“小谷围街2023年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CC2312011103)、“2023-2025年小谷围街十四条河涌及九个小微水体、大学城中心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GZ-23-036)存在以下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事项:
一、“采购2023年小谷围街餐厨垃圾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GZ-22-066)评审因素“信誉、荣誉等情况”设置“响应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或第三方颁发的信誉、荣誉、表扬等证书”的评审标准,未明确信誉、荣誉、表扬等证书与项目的关联性,亦未在采购需求中作出相关要求。
二、“采购2023年小谷围街餐厨垃圾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GZ-22-066)评审因素“拟投入设备”设置“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下,响应供应商每投入一台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的,得3分,满分3分”“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下,响应供应商每投入一台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的,得3分,满分6分”的评审标准,采购需求中供应商配备车辆清单仅要求提供小型桶装收运车、电动巡查汽车,未对上述评审因素中的车辆作出要求。
三、“2023-2025小谷围岛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113-2023-05135)评审因素“企业荣誉”设置“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证书,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的评审标准,未明确企业荣誉证书与项目的关联性,亦未在采购需求中作出相关要求。
四、“2023-2025小谷围岛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113-2023-05135)评审因素“机械设备保障能力”设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实施设备的机械设备配置要求,承诺全部自有的得5分;承诺部分自有或租赁得2分;其他情况得0分。”的评审标准。
五、“小谷围街2023年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CC2312011103)评审因素“服务便捷性”设置“据供应商的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最短时间进行评审:(1)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时间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得10分;(2)30分钟<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时间≤60分钟,得5分;(3)服务点到采购人所在地的时间>60分钟,得2.5分”的评审标准。
六、“2023-2025年小谷围街十四条河涌及九个小微水体、大学城中心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GZ-23-036)评审因素“项目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一)”设置“拟配备的有害生物防制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的评审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已退出目录。
以上事实有检查工作底稿、《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征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小谷围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及其被查单位意见、相关项目招标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在案佐证。
上述事项一至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事项四同时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对于事项一至三,你单位在调查取证阶段提供了相关材料,说明该三项评审因素是根据需求调查情况而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该三项违法事项不予行政处罚。
对于事项四至六,经查未发现你单位存在违法记录,相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你单位亦主动对仍在履约的项目协商终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三项违法事项不予行政处罚。
你单位今后应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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