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濮阳技师学院2023年省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新能源汽车)一期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3.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3-27
预算金额193.8万元
招标公司濮阳技师学院
招标联系人杨亚利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翔189393777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技师学院2023年省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新能源汽车)一期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3-27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濮财购{2023}17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2017〕10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技术参数”;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93.8万元;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格式自拟)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5) 投标人和生产制造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
3、投标人和生产制造商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并加盖公章)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 法定代表人 ”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 “ 分支机构负责人 ” 。
2. 投标人为子公司、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售价:0。
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 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技师学院
联系人:杨亚利
电 话:18039399660
地 址:濮阳市卫都大街西文岩街北
2.采购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1893937778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升龙环球大厦C座26楼2608室
发布人: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日
二、采购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3-27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濮财购{2023}17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2017〕10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技术参数”;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93.8万元;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格式自拟)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5) 投标人和生产制造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
3、投标人和生产制造商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并加盖公章)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 法定代表人 ”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 “ 分支机构负责人 ” 。
2. 投标人为子公司、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售价:0。
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 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技师学院
联系人:杨亚利
电 话:18039399660
地 址:濮阳市卫都大街西文岩街北
2.采购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1893937778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升龙环球大厦C座26楼2608室
发布人: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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