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机加厂房维修项目(2023年)
金额
441.3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3620230922-000-002★
预算金额441.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朱鹏022-651859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机加厂房维修项目(2023年)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机加厂房维修项目(2023年)招标公告
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期间定期查看“招标文件澄清”模块,确定是否有澄清内容,并在系统回执;2、招标公告附件有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对照操作;3、电子UKey过期、企业名称变更、忘记密码导致锁UK的,请及时联系运维组,并为办理相关事宜留出充足的时间。

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机加厂房维修项目(2023年)
招标编号:ORG613620230922-000-002
一、招标条件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机加厂房维修项目(2023年),已经公司审批并下达投资计划,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概况:对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轮台县轮南小区塔四勘四号院南侧机加厂房进行维修。改建27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完善室内外水、电、暖等配套设施,以提高钻具机加工能力,满足生产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413888元(税率9%)。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程地点: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轮台县轮南小区塔四勘四号院南侧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工期110日历日(不含冬季施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基本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能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管理水平
投标人能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三)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同类(类似)项目业绩1项,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已完成同类(类似)项目合同主页(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结算证明等资料)。
(五)人员要求
项目所需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等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应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专业为:建筑工程;
2.技术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安全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建筑工程安全员证,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对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六)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信用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八)相关承诺
1.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2.遵守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配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开评标环节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有关处罚及信誉问题不得隐瞒,凡隐瞒者一经查明,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9-238:00:002023-9-28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23101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号:31326501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101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项目负责人:朱鹏
电话:022-65185902、15122081672
电子邮箱:zhu_peng@cnpc.com.cn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开票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吴天琪
联系电话:022-65327476
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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