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物资采购及兽用狂犬疫苗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牟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17
公告正文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按照防疫物资采购程序及要求研究决定,2023年春防物资及兽用狂犬疫苗采购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内容:
名称
规格
数量
参数
备注
酒精
含量75%,100ml/瓶
500瓶
符合标准:Q/07144743-2-1-2014

12#针头
10颗/板
400板
通过标准:NY529-2002

丁腈手套(小号、中号)
50双/盒
50盒
通过标准:GB10213-2005

棉花签
50根/包,40包/袋,医用
30袋
通过标准:YY0330-2002

真空采血管
100只/板,5ml
25板
通过标准:WS/T224-2018

EDTKA2抗凝真空采血管(紫帽)
5ml,100支/版
15板
通过标准:WS/T224-2018

兽用狂犬疫苗
1头份/瓶
5000头份
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保质期不低于18个月。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竞标人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响应人鲜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竞标单位需提供验审的文本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承诺函(提供原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响应人鲜章)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狂犬病疫苗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6、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非国家强制性兽用生物制品等)、狂犬病疫苗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询价方式
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最高限价为27485元,供应商请将参加竞标单位需提供验审的文本资质及一次性最低报价单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2655089962@qq.com。
(四)询价时间
询价开始时间:2023年3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询价结束时间:2022年3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五)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六)结果公示
询价采购结果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莉,联系电话:13568104826
办公室电话:0831-5721705
附件: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物资采购及兽用狂犬疫苗采购项目文件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