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伏支架配件集中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楚瀚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事业部所需光伏支架配件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框架有效期:框架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周期以最终签署时间为准)。
1.3招标范围:光伏支架配件集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伏支架配件采购清单明细表》。
1.4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形式,不因工期的调整或者市场的涨幅调整,请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原价和其他费用。其中货物原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等价格在内。其它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运输保险费、各种税金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乙方将货物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所有费用。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1.5交货周期为/ 工作日,具体以新型材料事业部/施工项目需求为准。
1.6备注: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与中标厂家签订框架协议,具体执行项目时再根据框架协议签订具体项目的执行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云筑网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3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核前提供样品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技术标交由我方技术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能否通过资审的依据,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报价。请各投标方认真对待!具体样品内容如下:
样品名称
样品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内六角螺栓
不锈钢M8
20套
每种长度各20套
外六角螺栓
热镀锌M8
20套
每种长度各20套
外六角螺栓
热镀锌M10
20套
每种长度各20套
外六角螺栓
热镀锌M12
20套
每种长度各20套
外六角螺栓
热镀锌M14
20套
每种长度各20套
外六角螺栓
热镀锌M16
20套
每种长度各20套
拉杆
φ8,A型号
10根

拉杆
φ8,B型号
10根

拉杆
φ10,A型号
10根

拉杆
φ10,B型号
10根

拉杆
φ12,A型号
10根

拉杆
φ12,B型号
10根

防水垫圈
EPDM
10套

立柱套管
Q355C
10件

开口销
4.0*40
10个

开口销
6.3*70
10个


2.4此次联合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云筑网上投标前,须将投标联系人一栏修改为自然人的名字,必须响应要求,否则不得入围。具体修改单位联系人一栏操作方法:登录云筑网,点击右上角我的云筑――我的资料――姓名(单位名称修改为姓名)点击确认即可。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无合理原因报名后拒不投标的及其它经认定的恶意行为,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质量、服务、税率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恶意竞标的除外)。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需求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供货量为不确定因素,并充分考虑中标后有可能增大供货量,或减少供货量等风险因素。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3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5.4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企业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三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技术协议要求验收,检尺、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需求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7.1.1货款支付:
按合同约定将加工成品送至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当月办理结算,代加工单位提交金额为当月办理结算金额的100%的正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点:13%,发票抬头: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需方审核无误后于次月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7.1.2质保金:
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颁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载日期为准)满两年后并完成全部缺陷修补,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即上述返还之保证金不计取任何利息。
7.1.3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3-6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单价上涨或要补偿。
7.1.4代加工内容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招标方所有。若因业主付款节奏缓慢,过程中工程款支付,大部分采用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非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因支付方式导致增加的费用,在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计算。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招标方还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投标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意组合形式向投标方支付合同价款。非银行转账付款方式产生的资金成本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比例包含在最终结算额内,在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
7.1.5备注:项目执行合同原则按以上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涉及具体项目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相关内容调整。如项目容量较大,招标人有权分批次执行。
7.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名称
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913 201 157 455 802 222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3号B幢9层901、902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025-57936067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10-100 501 040 002 657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发票备注栏需注明:

八、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九、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时间如有变更,则以云筑网显示截止日期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冯楚瀚联系方式:18682570602
技术联系人:宋琦联系方式:13642074727
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注册报名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xy.yzw.cn/sj/bid-detail?tenderId=3073014&source=1&tenderCode=cscec230614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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