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福州场馆智慧业务设备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4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福州场馆智慧业务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编号:XXXX),招标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自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福州场馆智慧业务设备项目范围内所有系统工程设备材料,主要包括(具体以报价清单为准):RFID图书标签(含标签加工服务)、RFID层架标签、馆员工作站系统(分体式)、自助借还办证一体机、移动还书箱、OPAC查询机、RFID安全检测仪(2通道)、读者证、巡航还书机器人、盘点机器人、自助办证设备、RFID安全检测仪(单通道)、三维门禁(24H书房)、移动点检系统、自助借还机、图书自动还书及分拣系统等。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确定项目进场时间后55天内到货,到货后55天内,配合劳务分包人安装调试完毕、初验合格并进入试运行;初验后100天内完成终验。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福州场馆智慧业务设备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41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在【本省不少于1个(含)地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如投标人在【本省或地市】尚未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设计1号楼18楼北】。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扫描件邮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3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设计1号楼1816会议室】。
5.3 可接受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接收人:【宣先生】,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52】
联 系 人:【宣先生】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xuanjt.hx@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xuanjt.hx@chinaccs.cn】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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