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警察学院公务员面试实训室建设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19/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9j0046
预算金额36.6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警察学院
招标联系人申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梅玲023-63026522
中标公司重庆千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警察学院公务员面试实训室建设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1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执行编号:
19J0046
二、评审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三、公告日期:
2019年10月21日
四、结果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单价、数量及规格型号 | 其他要求 |
---|---|---|---|---|---|
公务员面试实训室信息化建设 | ¥357,800.00 | 重庆智汇航安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B2幢17-1号 |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地点:重庆警察学院。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
分包号:2
分包内容 | 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单价、数量及规格型号 | 其他要求 |
---|---|---|---|---|---|
公务员面试实训室装修改造 | ¥115,600.00 | 重庆千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街25号B座12-6 |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地点:重庆警察学院。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 |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汤文俊、申田、李稳
六、联系人
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采购经办人:申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8382556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代理机构: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赵梅玲
代理机构电话:023-63026522
代理机构传真:023-630539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3栋24楼
七、附件
重庆警察学院公务员面试实训室建设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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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
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9J0046
项目名称:重庆警察学院公务员面试实训室建设
采 购 人:重庆警察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 4 -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 4 -
二、资金来源 - 4 -
三、谈判资格 - 4 -
四、谈判有关说明 - 4 -
五、保证金 - 5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 -
七、其它有关规定 - 6 -
八、联系方式 - 6 -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 7 -
一、谈判费用 - 7 -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 7 -
三、谈判要求 - 7 -
四、谈判程序 - 10 -
五、评审依据 - 13 -
六、成交原则 - 13 -
七、成交通知 - 15 -
八、关于质疑 - 15 -
九、签订合同 - 16 -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16 -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 17 -
一、 项目一览表 - 17 -
二、信息化建设功能需求 - 17 -
三、结算原则 - 30 -
四、现场踏勘 - 30 -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 31 -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 31 -
二、报价要求 - 32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32 -
四、付款方式 - 33 -
五、知识产权 - 33 -
六、其他 - 33 -
七、关于对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的要求 - 33 -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 35 -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40 -
一、经济部分 - 41 -
二、技术部分 - 43 -
三、商务部分 - 45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48 -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 54 -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警察学院的委托,对重庆警察学院公务员面试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一 公务员面试实训室信息化建设 36.6 36.6 0.7 1
二 公务员面试实训室装修改造 11.9 11.9 0.2 1
注:竞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分包的竞标,也可只参加其中一个分包的竞标。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分包一:无
分包二:竞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竞标人须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s://www.gec123.com/supplier/regist_registration)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三)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 10 月 14 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时间:2019年 10 月 14 日-2019年 10 月 18 日
2.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3栋24楼(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18 日北京时间 10:00
(八)谈判时间:2019年 10 月 18 日北京时间 10:00
(九)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于谈判前在谈判现场缴纳(供应商将保证金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签字,封面写上项目名称及保证金金额),未按要求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现场退还,拟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竞标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凭保证金收据到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电话:(023)6302652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联系人:申老师
电 话:13983825567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梅玲
电 话:023-63026522
传 真:023-6305399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3栋24楼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谈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要求
1、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代表人谈判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用以核对)。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各供应商需将手机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存放,在谈判结束前,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拿回手机,确需使用电话的,可使用代理机构座机电话。
3、供应商在谈判时应充分考虑最后报价,进入最后报价程序时统一进行自主填写,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八)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3.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保证金的;
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9.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10.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其他无效谈判情形。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1.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按1折收取)。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200 1.1% 0.8% 0.7%
200-500 1.08% 0.78% 0.69%
500-1000 0.76% 0.43% 0.52%
1000-5000 0.45% 0.23% 0.32%
5000-10000 0.23% 0.09% 0.18%
10000-100000 0.045% 0.045% 0.045%
100000以上 0.009% 0.009% 0.009%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1.1+2.34=4.64(万元)
2.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一)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万元) 收费费率 备注
100(含)以下 1.0‰ 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1000元。
3.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500(含) 0.95‰
500-1000(含) 0.9‰
1000-5000(含) 0.85‰
5000-10000(含) 0.8‰
10000以上 0.7‰
四、谈判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审查的内容如下:
1.资格性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谈判小组专家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
应
商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保证金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作出响应。
谈判有效期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二)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关于政策性扣减
3.1政策性扣减范围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3.2 政策性扣减方式
3.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篇 五、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4.1“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2“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
4.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6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4.6.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6.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5.4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存在虚假资料,则采购方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向财政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七、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分包一: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系统名称 建设内容 预算金额 备注
1 身份认证系统 液晶触摸屏一体机、USB摄像机、身份证读卡器、支架、辅助显示小屏、人证比对应用系统、操作系统。 36.6万元
2 流程监控系统 高清人脸抓拍摄像机、动态人脸识别系统、动态License授权、动态人脸识别服务器、服务器操作系统、100㎡全向拾音器、壁挂式音响、录播系统、监控级存储硬盘。
3 交互式一体机 交互式一体机、移动支架。
4 桌面显示终端 桌面显示终端。
5 无线AP 无线AP。
6 多功能计时器 多功能计时器。
7 系统集成调试
8 系统培训服务
二、信息化建设功能需求
(一)项目建设主要依据
1、建设依据
(1)本项目建设主要依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公安院校毕业生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的笔试面试,才能进入公安队伍。本项目有助于训练学生应对面试场景,提高考试成绩。
(2)公安部全国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基层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做到‘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要求而建。
2、建成后适用范围及适应课程
本项目建设后,可适用于《警务沟通》《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警控谈判》《治安调解》等课程中对学生言语能力训练项目及作为学生公务员考试面试考场及实训。
(二)项目建设主要目标
(公务员面试实训室暨言语能力训练室建设模型)
1、本项目建设功能性能目标
1.1 能够满足公务员面试或实训的基本需求,现场人员身份认证、人脸识别过程监管、音视频监控、录像教学点播等功能;
1.2 满足同时容纳40~50人参与言语能力训练(包括公务员面试)的观摩与演示;
1.3 能够有效的进行观摩区、演示区的分类管理及数据互换处理;
1.4 能够对言语训练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储存提取展示;
1.5 能够对现场一个或多个目标人员进行人脸检测、追踪、抓拍、记录其行为轨迹、动态身份识别等;
1.6 能够进行人证比对,并返回对比相似度,同时判定持证人是否本人;
1.7 具有售后服务功能,对产品使用具有技术服务及免费培训服务,并提供1年免费升级、维护服务。
2、本项目建设业务效能目标指标
注意:★部分为系统效能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条件,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性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
2.1身份认证系统
1、最终效果功能:
主要适用于公务员面试或实训需求现场身份核验:现场人像采集并实现与身份证比对认证功能,并返回比对相似度,同时判定持证人是否本人。
2、需要配备的仪器设备:
1)10英寸以上液晶触摸屏一体机(windows系统),分辨率800*600以上。
2)USB摄像机
传感器类型:CMOS;
暗感器像素:500万;
最高分辨率:1280*720;
帧速:30fps。
3)身份证读卡器
公安部标准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速度:小于1 s;身份证读取距离:0~5cm。
4)人证比对应用系统
人脸检测跟踪、人脸抓拍、1:1人脸比对、人证合一确认、记录查询、数据统计等。
3、具体效能指标(主要性能):
1)检测跟踪
人脸检测:在视频图像中找到一个或多个人脸,并准确标注人脸框。
人脸跟踪:给图像中的每个人脸赋予一个唯一ID,并使得视频流中的相同人物的人脸ID保持不变,该功能可记录下每个ID对应人物的行动轨迹。在视频中能准确定位人脸位置,具有人脸图像质量评价、图像检测及标准化剪裁功能,当质量分值过低时系统拒绝录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提高验证精度。
2)人脸抓拍
自动从摄像头中检测、跟踪、识别并实时抓取待验证人员的人脸照片。
3)信息采集
待验证人员刷身份证后,系统自动检验身份证,并读取身份证照片、有效期等文字信息。
4)身份验证
抓拍照片和身份证照片进行1:1比对核验,验证刷卡者是否为身份证本人,并显示结果。若验证不通过,则再进行人工验证。
5)信息提醒
待验证人员所持身份证过期时,自动发出告警信息提醒工作人员。
6)人证不符
当待验证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本人时,自动发出预警信息提醒工作人员,同时记录相关信息备查。
★7)识别精度
在正样本、负样本对各不少于30000对,且阈值为0.9的情况下,错误接受率小于等于0.01%,正确通过率≥95%。
2.2流程监控系统
1、最终效果功能:
通过现场安装的高清摄像头、拾音器设备,系统能够对现场进行实时的全过程监控,动态身份识别、音视频采集,过程回访、录像教学点播等。
2、需要配备的仪器设备:
1)高清人脸抓拍摄像机
高性能200万像素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可输出200万(1920×1080)@60fps;
具备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等功能,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支持ROI,SVC,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具备动态检测,视频遮挡检测,虚焦侦测,场景变更检测,音频异常侦测,外部报警等功能;
支持报警3进2出,音频1进1出,485,BNC,128G SD卡,内置MIC
支持DC12V/AC24V/POE供电方式,支持12V电源返送,最大电流165mA,方便工程安装
具备人脸检测,人脸优选抓拍,人脸区域曝光,人脸区域增强等功能
具备人脸属性提取功能,支持7种属性
具备实时抓拍,优选抓拍,质量优先三种抓拍策略的功能
具备人脸角度过滤功能
★具备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开启 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4/5。
★具备在IE浏览器下,可通过画笔在监控画面中进行标记。
★具备焦距位置发生变化后,当样机待机时间达到设定值时,可自动调节焦距到预先设定的位置。
★具备人脸属性识别功能,包括年龄、 性别、戴眼镜、表情、胡子、口罩等多种属性。
2)动态人脸识别系统(含服务器配套)
系统具备捕捉视频、图像中人脸并用图框显示人脸位置的功能。
★系统具备对不同姿态(水平60°、俯仰30°和倾斜角度30°以内)、年龄(20岁以下、20-40岁、40-60岁、60岁以上年龄段)、装饰遮挡(刘海、帽子、眼镜、胡子、遮挡)、民族(汉族、维族、藏族)和种族(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棕种人)、表情(微笑、张嘴、闭眼)和光照(自然光、室内光,含强光、昏暗和光照不均情况)的人脸进行人脸确认的功能。
★系统具备通过与注册集的对比,判断给定人脸图像是否属于注册集,属于注册集时,返回其对应的身份信息(姓名、编号)和相似度的功能。
系统具备对不同格式(jpg/bmp/png)的图像人脸单个或批量注册,注册信息包括人员身份信息(姓名、编号)、图像及人脸特征的功能。
★当阈值设为0.9、注册目标集规模为1000人,探测集规模≥10000人(其中目标探测集规模≥1000人,非目标探测集规模≥9000人)时,错误接受辨识率≤0.1%,首选识别准确率≥99.5%。
3)100㎡全向拾音器
高灵敏度全指向性高保真驻极体麦克风,全面拾音、清晰自然
拾音头内置雷击保护、电源极性反转保护
电源输入和音频输出线路30KV空气接触放电静电保护
内置降噪信号处理电路
专用电位器,可靠音量调节
4)有源音响
有源、支持蓝牙播放等功能。
5)录播系统
具备多种录播模式,包括电影模式、多画面模式、电影模式+资源模式,多画面模式+资源模式;
具备自动导播、半自动导播、手动导播三种导播模式,导播过程中可随意切换的功能;
具备多画面布局管理和自定义画中画的功能;
具备教师、学生、PPT、板书的智能检测和自动切换功能;
具备手动导播录制和自动导播录制功能;
具备用户认证管理及用户分级别管理的功能;
具备学校logo的视频叠加功能;
具备高清、流畅模式切换的功能;
具备文件资源管理,可按关键字(包括课程名称、教师名称,课程内容等)搜索、点播、下载课件;
支持HD-SDI和3G-SDI输入
支持1080P@50帧显示输出和编码
支持网络传输通讯协议
具备音频降噪、音频增益调节的功能
具备导播通道OSD叠加功能
3、具体效能指标(主要性能):
1)现场实时的全过程监控;
2)现场单个或多个目标人员的进行人脸检测、追踪、抓拍、记录其行为轨迹;
3)通过导入身份认证系统采集的人员信息,实现对现场人员动态身份识别,包含陌生人及现场无关人员预警等。确保现场人员都是经过身份认证系统通过之后的必要的面试或实训人员,如系统识别出没有经过身份认证的其他人员,系统预警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
观察区的两个高清摄像机作为视频监控使用,暂时不接入人脸识别系统作现场动态身份识别,系统必须采用冗余设计,后期由于教学及其他需求可随时接入人脸识别系统。
4)面试或言语训练过程进行音频采集;
5)面试或言语训练过程回访、录像教学点播等。
6)系统能够对现场人员的行为(开始、结束、异常举动等)、属性等进行监控分析。
2.3交互式一体机
1、最终效果功能:
主要适用于公务员面试或实训视频呈现、流程监控系统显示与交互、录播系统显示、教学与交互等。
2、需要配备的仪器设备:
70寸交互式一体机。
晶面板尺寸:70英寸
背光源:LED
显示比例:16:9
分辨率:1920*1080
亮度:≥400cd/m2
触摸类型:红外触摸
触摸点数:10点
书写方式:手指、触摸笔或其他非透明物体
触摸分辨率:32768*32768
玻璃:4mm钢化玻璃
音视频输入接口:VGA、HDMI、TVx1、DP、YPBPR、AV、SPDIF、Audio
音视频输出接口:SPK、耳机
其他接口:USB、RS232、RJ45
3、具体效能指标(主要性能):
1)视频监控实时呈现;
2)流程监控系统显示与交互;
3)录播系统显示、教学与交互等。
2.4桌面显示终端
1、最终效果功能:
定制7人位的圆形会议桌,每个位置部署1台平板显示终端,通过无线AP连接系统,实现面试或实训内容的呈现与考核。
平板显示终端在不使用时隐藏在圆形会议桌里,需要使用时通过控制自动展现终端设备。
2、需要配备的仪器设备:
1)定置化7人位的圆形会议桌(此项不在本次项目范畴,另行招标处理);
2)7套平板显示终端;
3)无线AP
室内吸顶式企业级AP,千兆网口,频段:2.4GHz、5GHz、2.4GHz+5GHz,传输速率:1750M。
3、具体效能指标(主要性能):
1)定制7人位的圆形会议桌,每个位置部署1台平板显示终端;
2)平板显示终端通过无线AP连接系统,实现面试或实训内容的呈现与考核;
3)平板显示终端在不使用时隐藏在圆形会议桌里,需要使用时通过控制自动展现终端设备。
2.5多功能计时器
1、最终效果功能:
计时、遥控控制倒计时提醒功能。
2、需要配备的仪器设备:
壁挂式6位多功能遥控控制电子计时器。
3、具体效能指标(主要性能):
12/24小时制时间显示;
时间正倒计时;
秒表正倒计时;
倒计时中途提醒功能;
倒计时结束提醒。
三、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系统名称 系统内容 功能模块/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身份认证系统 液晶触摸屏一体机 CPU:Intel® Core™ i5-3570K或者更高,内存 :≥4GB,操作系统:Windows 7,LED 屏:≥12寸,屏幕比例:4:3,USB:USB OTG(1037U:2.0*4)(J1900:2.0*2/3.0*2),RJ-45网线接口:≥1个,电源插孔:DC 12V 电源输入,音频 :立体高清,R232≥1个、VGA≥1个、高清HDMI ≥1个,电源适配器12V/3A。 套 1
USB摄像机 接口:USB2.0;
视频压缩: H.264;
最大分辨率:≥1280*720;
自动校正:光线不足自动校正。 套 1
身份证读卡器 公安部标准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外形尺寸:160(L)*118(W)*32(H) mm;
阅读距离:0~5cm;
操作系统:WIN98/2000/XP/NT。 套 1
支架 辅助屏安装支架,夾孔安装,万向调节,铁质。 套 1
辅助显示小屏 非触摸屏;
静态对比度:≥1000:1;
分辨率:≥1366*768(全高清);
屏幕尺寸:≥11.6英寸;
接口类型:DC USB 2.0 HDMI VGA CVBS;
屏幕比例:16:9。 套 1
人证比对应用系统 人脸检测跟踪、人脸抓拍、身份证读卡严功能、1:1人脸确认、离线本地比对&断网续传功能、记录查询、数据统计等。
★性能:1:1人脸确认性能:在正样本、负样本对各不少于30000对,且阈值为0.9的情况下,错误接受率小于等于0.01%,正确通过率≥95%;
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性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 套 1
操作系统 正版windows7系统专业版。 套 1
2 流程监控系统 高清人脸抓拍摄像机 人脸检测抓拍、动态身份识别、监控;
采用高性能≥200万像素1/1.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支持H.265编码,压缩比高,超低码流;
支持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支持ROI,SVC,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支持动态检测,视频遮挡检测,虚焦侦测,场景变更检测,音频异常侦测,外部报警;
支持报警3进2出,音频1进1出,485,BNC,内置MIC;
支持DC12V/AC24V/POE供电方式,支持12V电源返送,最大电流165mA,方便工程安装;
支持人脸检测,人脸优选抓拍,人脸区域曝光,人脸区域增强;
支持人脸属性提取,支持7种属性;
支持实时抓拍,优选抓拍,质量优先三种抓拍策略;
支持人脸角度过滤功能;
优选时长可设。 套 6
动态人脸识别系统 面试过程中身份识别确认、含人脸底库导入、支持8路摄像机进行人脸抓拍及1:N动态身份识别;
具备捕捉视频、图像中人脸并用图框显示人脸位置的;
支持对视频、图像中出现的多张人脸、无人脸时进行提示;
具备对倾斜角≯30°的人脸进行转正处理;
支持对检测到的人脸的遮挡、角度、模糊度及总体质量评估;
具备在给定一张现场照和纸张有效证件照时,判断两张人脸图像是否为同一个人,并返回比对相似度;
具备对不同姿态(水平60°,俯仰30°和倾斜角度30°以内),年龄(20岁一下,20-40岁,40-60岁,60岁以上年龄段),装饰遮挡(刘海、帽子、眼镜、胡子、遮挡),民族(汉族、维族、藏族)和种族(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棕种人),表情(微笑、张嘴、闭眼)和光照(自然光、室内光、昏暗和光照不均匀情况)的人脸进行人脸确认;
支持对不同格式(jpg、bmp、png)的图像人脸单个或批量注册,注册信息包括人员身份信息(姓名、编号)、图像及人脸特征的功能;
★性能:当阈值设置为0.9,注册目标集规模为1000人,探测集规模≥10000人(其中目标探测集规模≥1000人,非目标探测集规模≥9000人)时,错误接受辨识率≤0.1%,首选识别准确率≥99.5。
注册目标集规模10000人,平均单次人脸确认时间<100ms;
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相应性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 套 1
动态License授权 动态人脸识别服务License授权。 路 6
动态人脸识别服务器 优于2 X Intel Xeon Processor E5-2640V4 10C/20T 2.4GHz 25M 8.0GT/s 90W;
≥64GB/DDR4/2133或2400MHz/ECC/REG/2RANK;
≥4 TB/SATA/7200RPM/3.5寸/企业级;
1 X 上架导轨套件(适用于机柜立柱间距730--870mm);
1 X 2U 550W 1+1 冗余电源。 台 1
服务器操作系统 win/Windows Server 2008。 套 1
100㎡全向拾音器 现场音频采集、录制;
拾音范围:10-100平方米;
音频传输距离:≥3000米;
频率响应:20Hz~20kHz;
灵敏度:-30dB;
信噪比:80dB(1米40 dB音源SPL)50dB(10米40 dB 音源SPL)1KHz at 1 Pa;
指向特性:全指向性;
动态范围:104dB(1KHz at Max dB SPL);
最大承受音压:120dB SPL(1 KHz,THD 1%);
输出阻抗:600欧姆非平衡;
输出信号幅度:2.5Vpp/-25dB;
麦克风:驻极体电容麦克风;
保护电路:8KV Air contact ESD、雷击保护、电源极性反接保护;
驱动能力:内置前置放大电路,数字降噪电路,耳机监听电路;
连接方式:4条引线:(电源、音频、公共地、级联)。 套 1
壁挂式音响 有源、无线蓝牙音响、室内壁挂式音箱、定压定阻两用音箱挂壁喇叭、室内展厅会议室背景音乐系统、功率60W。 对 1
录播系统 支持在线直播功能,可支持500个用户同时在线观看直播课程;
支持多种录播模式,包括电影模式、多画面模式、电影模式+资源模式,多画面模式+资源模式;
支持自动导播、半自动导播、手动导播三种导播模式,导播过程中可随意切换;
支持多画面布局管理和自定义画中画;
支持教师、学生的智能检测与智能跟踪功能;
支持教师、学生、PPT、板书的智能检测和自动切换功能;
支持排课功能,可以根据设置好的课程表进行视频课程的自动录制;
支持手动导播录制和自动导播录制功能;
支持用户认证管理及用户分级别管理;
支持台标的叠加,可实现学校logo的视频叠加功能;
支持高清、流畅模式切换;
支持文件资源管理,可按关键字(包括课程名称、教师名称,课程内容等)搜索、点播、下载课件;
支持HD-SDI和3G-SDI输入;
支持1080P@50帧显示输出和编码;
支持网络传输通讯协议;
支持LR立体声输入输出;
支持音频降噪、音频增益调节;
支持导播通道OSD叠加。 套 1
监控级存储硬盘 接口类型:sata、容量:10TB、缓存:256M、转速:7200。 块 2
3 交互式一体机 液晶面板尺寸:≥70英寸 ;
背光源:LED ;
显示比例:16:9 ;
分辨率:≥1920*1080 ;
亮度:≥400cd/m2 ;
触摸类型:红外触摸 ;
触摸点数:≥10点 ;
书写方式:手指、触摸笔或其他非透明物体;
触摸分辨率:≥32768*32768 ;
玻璃:4mm钢化玻璃 ;
音视频输入接口:VGA、HDMI、TVx1、DP、YPBPR、AV、SPDIF、AUDIO ;
音视频输出接口:SPK、耳机 ;
其他接口:USB、RS232、RJ45; 套 1
移动支架 交互式一体机落地式可移动支架,可自由升降,材质: 冷轧钢材。 套 1
4 桌面显示终端 实现面试或实训内容的呈现与考核、答题、推行无纸化;
系统:IOS系统;
屏幕尺寸:≥10.1英寸;
分辨率:超高清屏(2K/3K/4K);
≥64G,WLAN版/A12芯片。 套 7
无线AP 室内吸顶式企业级AP;
网络标准:802.11a/b/g/n/ac/ac wave2;
最高传输速率:1.267Gbps;
频率范围:双频(2.4GHz,5GHz);
天线类型:内置双频全向天线;
供电方式:DC12V±10%;
电源功率:12.1W; 套 1
5 多功能计时器 壁挂式6位多功能遥控控制电子计时器;
会议计时器 ;
多功能双面比赛演讲计时器;
倒计时中途提醒计时器;
无线遥控器控制LED电子钟;
GI6T-1.8R 双面显示。 套 1
6 系统集成调试 身份认证系统、流程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安装与集成调试。 套 1
7 培训服务 培训内容:
1、人证合一身份验证系统操作及使用;
2、视频监控系统操作及使用;
3、录播系统操作及使用;
4、动态人脸识别系统操作及使用;
5、其他系统操作及使用。
培训讲师及时间:(博士,副高)
1、项目安装验收结束后,安排2天16个课时;
2、第二年安排一天8个课时;
3、第三年安排一天8个课时。 项 1
分包二:
一、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二、结算原则
(一)计量原则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预算工程量,施工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二)计价原则
结算合同总价=Σ实际完成工程量×成交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新增项目价款。
成交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首次报价的综合单价*(成交总价/初始报价总价)。
(三)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则由成交供应商在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由采购人确定变更的工程量和变更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变更或调整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相同子目的,按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2)变更或调整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类似子目的,参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3)变更(包含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目或者类似子目的,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由采购人确认后调整。
(四)采购人将工程结算按规定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审定金额作为结算价。供应商应按实报送结算金额,若审减率在5%(含5%)以内,审核机构收取的基本审核费和审减效益费由采购人承担;若审减率超过5%,则审核机构收取的所有基本审核费和审减效益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审增金额不抵扣审减金额。
(五)结算金额需满足如下要求:
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若结算金额超过成交金额则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10%。
三、拟投入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
竞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须在竞标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竞标人2019年6月-2019年8月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二)技术负责人
竞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
四、现场踏勘
1.各竞标人可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产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的,视为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
2.踏勘地址:重庆警察学院实验楼106
3.联系人:申田
4.联系电话:13983825567
五、关于转、分包
1.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竞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竞标时,须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资格。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分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个日历日内完成。
分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实施地点:重庆警察学院。
(三)验收方式
分包一: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使用单位指定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其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现场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使用单位确认。
4、初验: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单位提请初验,按照合同要求满足招标条件,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初步验收依据。
5、终验:
(1)系统经过使用单位初步验收后,经过至少60天试运行期,其所有性能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技术主要功能的要求。在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2)成交供应商完成系统集成及开发,并达到招标文件技术主要功能的要求。
(3)终验必备技术条件
①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及承诺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②技术文档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
③阶段性成果资料必须齐全,得到使用单位的认可。
④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使用单位满意的解决。
分包二:
1、成交供应商应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工程师进行现场组织施工,并对施工操作不当或错误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单位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报价要求
本次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
分包一: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分包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
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成交人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同样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分包一:
1、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初验及终验合格后,凭两次书面验收报告,开具合同全额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汇入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3、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发票及质量保证金后2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4、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和质量保证金汇款凭证向采购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2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分包二:
1、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初验及终验合格后,凭两次书面验收报告,开具合同全额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2、审计结算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汇入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3、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发票及质量保证金后2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100%。
4、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和质量保证金汇款凭证向采购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在2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采购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关于对参与谈判的授权代表的要求
供应商拟任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为该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的印章及该代表的姓名),证明材料可附在授权书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含初验、终验)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实施时间、实施地点、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等。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上一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请各竞标人按照第三篇分包一信息化内容或分包二附件《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并逐页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格式自拟)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实施时间、实施地点、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等。(格式自拟)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谈判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上一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可以将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http://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 (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名) 资产总额(万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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