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一南路西延线道排及阳逻思源学校综合提升异地配建市政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潘清和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五一南路西延线道排及阳逻思源学校综合提升异地配建市政项目
公开类型: 依法公开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室3
开标时间: 2021-03-15 14:30:00
开标参与人: 招标人:武汉华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单位: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总监:潘清和),厦门城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总监:范美红),楚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总监:李燕),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总监:周庆龙),
开标记录内容:
投标单位 建筑面积(平方米) 投标总报价(万元) 人工费(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万元);
深基坑支护费(万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对工期的承诺 质量等级目标
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
对目标的承诺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级别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备注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一南路西延线为阳逻开发区异地配建项目,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西起平江路,东至余泊路,全长 1403.099 米,红线宽 50 米,设计速度 50 公里/小时。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阳逻思源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教学设施更新工程。 7854.92448 837.545031
157.508238
0
720 误期违约赔偿金额10000元/天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若未能达到目标,自愿接受合同价格0.5%的经济处罚。
合格。若未能达到目标,自愿接受合同价格0.5%的经济处罚。
合格。若未能达到目标,自愿接受合同价格0.5%的经济处罚。
潘清和
450122197911122674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如有违反,自愿接受10000元经济处罚。 无需缴纳保证金
厦门城健建设有限公司 五一南路西延线为阳逻开发区异地配建项目,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西起平江路,东至余泊路,全长 1403.099 米,红线宽 50 米,设计速度 50 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阳逻思源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教学设施更新工程。 7903.380645 1684.436638
197.903789
0
720 误期违约赔偿金额10000元/天 合格
合格
合格
若达不到目标,愿承担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
若达不到目标,愿承担合同价1%的违约金
若达不到目标,愿承担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
范美红
350424198308282227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只承担本工程,否则愿承担1万元经济处罚 无需缴纳保证金
楚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一南路西延线为阳逻开发区异地配建项目,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西起平江路,东至余泊路,全长 1403.099 米,红线宽 50 米,设计速度 50 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阳逻思源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教学设施更新工程。 7928.412972 1046.183352
168.209271
0
720 误期违约赔偿金额1000元/天 合格
合格
合格
若达不到,愿接受合同总价1%的罚款
若达不到,愿接受合同总价1%的罚款
若达不到,愿接受合同总价1%的罚款
李燕
421202199101110027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无在建工程,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若违约愿承担贰拾万元的经济处罚 无需缴纳保证金
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一南路西延线为阳逻开发区异地配建项目,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西起平江路,东至余泊路,全长 1403.099 米,红线宽 50 米,设计速度 50 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阳逻思源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教学设施更新工程。 7946.158321 986.457562
171.214556
0
720 误期违约赔偿金额1000元/天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程质量标准保证达到合格标准,如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且我公司愿意接受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保证达到合格标准,如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且我公司愿意接受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保证达到合格标准,如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且我公司愿意接受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周庆龙
420703198512093215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我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以上如有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我公司将接受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无需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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