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供水水质提升项目(一批次)-枣园项目工程已经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以“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章丘区金浩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枣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章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枣园监理标;枣园施工2标;枣园施工1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枣园监理标 标段:
枣园施工2标 标段:
枣园施工1标 标段:
标段名称 : 枣园监理标
标段名称 : 枣园施工2标
标段名称 : 枣园施工1标
3. 规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监理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3所有标段: ①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标允许兼投兼中。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 8.3.1招标异议联系人:王主任 异议联系方式:0531-83651002 8.3.2行政监督单位: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 联系方式:0531-83212963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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