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6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gf-hngs-24011237
预算金额9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斌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云飞13480265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框架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FAGF-HNGS-24011237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广东省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结合《关于开展集团公司代理购电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集团公司统筹应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协同优势,积极践行市场化、平台化战略,由华南公司牵头负责广东省售电代理框架单位的招标选商工作。 该项目计划选择1-5家优质服务商作为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的框架单位,购电框架协议使用期限为2024年3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只确定框架单位,结合政策变化情况,招标人每年从框架单位中优选出最佳交易能力以及能提供最佳购电价格的服务商,签订合同授权代理开展购电业务,合同一年一签,保障企业用电经济性。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框架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2-06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14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2-28 09: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服务项目:根据《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结合《关于开展集团公司代理购电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集团公司统筹应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协同优势,积极践行市场化、平台化战略,由华南公司牵头负责广东省售电代理框架单位的招标选商工作。 该项目计划选择1-5家优质服务商,作为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的框架单位,购电框架协议使用期限计划为2024年3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只确定框架单位并签订框架合同,结合政策变化情况,招标人每年从框架单位中优选出最佳交易能力以及能提供最佳购电价格的服务商,签订购电代理合同,购电代理合同一年一签,保障企业用电经济性。 2.2招标范围 提供广东省内国家管网集团所属站场代理购电服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总电量约为9.6亿千瓦时,每年约3.2亿千瓦时,具体以实际消费为准。 2.3服务地点:广东省内国家管网集团所属站场 服务期限:计划2024年3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授标原则:遵循少量优秀、满足采购需求的原则,N为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7时,推荐前6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前5位的投标人为入围服务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N﹤7时,推荐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前4位的投标人为入围服务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4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为入围服务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3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前2位的投标人为入围服务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2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1位的投标人为入围服务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N=1时,视为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3.1.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购售电经营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投标人出具公示文件) (2)投标人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已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清晰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1年和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3亿千瓦时的代理购售电业绩,且每年至少有一项代理购售电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交易订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交易网站显示的交易时间为准。(投标人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处于失信的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无需提供。 3.4.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承担售电业务项目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无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4.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因不良履约被招标人终止全部或部分工作的。没有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没有在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中串标/围标、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合法权益的。(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4.6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详见公告附件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李斌
电话:
13609761100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曾云飞、肖铭达
电话:
13480265906
电子邮件:
guanwanghn@cntcitc.com.cn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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