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水余能回收利用研究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3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3a01123001256c1
预算金额539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任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晴0871-653174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水余能回收利用研究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水余能回收利用研究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53A01123001256C1)

公示开始时间:202418公示结束时间:2024111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投标人

投标总价
(万元)

工期及质保期

工程质量

备注

1

安徽昊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539.0000

工期:我公司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5个日历天内,至少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第一套设备,材料供货,并运输至工程地点,剩余三套设备,材料于65个日历天内运输至工程地点。因停泵施工有时间限制,本项目的安装施工工期按单套设备考虑,第一套设备自发包人交付施工日起22日内施工调试完成,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剩余三套设备,在发包人一并交付施工日起,三套设备同时安装于15日内完成施工及调试,交付发包人正常使用。
质保期:单套设备经投料试车至性能考核合格,双方代表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系统投入运行后12个月。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标准和甲方要求,工程达到国家、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同时符合技术附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

中化工程沧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

545.4550

工期:投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并运输至工程地点。第一套设备自招标人交付施工日起25天内安装施工调试完成,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剩余三套设备在一并交付施工日起同时进行施工安装,15天内全部安装施工完成,并调试合格,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质保期为:单套设备经投料试车至性能考核合格,双方代表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系统投入运行后12个月内。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符合第四章附件1发包人要求中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安徽昊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化工程沧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其他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安宁市.草铺街道办
招标人联系人:余任远
电话:0871—687505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杨晴、王直洪
电 话:0871-65317477、65322678
电子邮件:2803829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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