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榆荫路东南、水城路西北地块(含苏州嘉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JSZC-320505-HXGW-G2024-006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HXGW-G2024-0062
项目名称:榆荫路东南、水城路西北地块(含苏州嘉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997.3451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玖佰玖拾柒万叁仟肆佰伍拾壹元捌角捌分(¥9973451.88),含税
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榆荫路东南、水城路西北地块(含苏州嘉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惠丰社区,其中,榆荫路东南、水城路西北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19747.9㎡,合计约为29.6218亩;苏州嘉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总占地面积约7500㎡,合计约11.25亩。苏州嘉丰肥业有限公司地块东北侧区域同时包含于榆荫路东南、水城路西北地块内,两地块存在公共重叠区域,重叠区域面积约2786㎡。根据根据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总体规划(2015-2030)文件显示,榆荫路东南、水城路西北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中的第一类用地;苏州嘉丰肥业有限公司地块调查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2)、道路、公园绿地。
2、项目由来: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在第一类用地暴露情景下,榆荫路东南、水城路西北地块(含苏州嘉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风险值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地下水关注污染物风险值未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但基于氨氮通过地下水入渗地下室模型计算转化为氨气过程,未来开发建设的地下室内空气中氨氮浓度将会超过室内空气氨浓度和氨气最敏感嗅阈值,不符合建设开发设计要求,未来居住人群将能闻到室内空气中有氨气气味,不可接受,需对地下水中氨氮进行修复。居住用地类型下,土壤中砷、锑、铅、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的修复目标建议值,分别为20mg/kg、20mg/kg、400mg/kg、826mg/kg、0.55mg/kg;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氨氮建议修复目标值为154.24mg/kg。
3、项目规模: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地块土壤修复面积为2238 平方米,修复土方量为 6794 立方米。污染地下水建议修复区域,修复面积2546平方米,修复方量约为3375立方米。实际修复范围和方量可能会随现场情况有所调整,实际修复过程中以实测值为准。
4、处置方式:建议推荐的土壤修复技术为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地下水处理技术为抽出处理技术。
合同履行期限:从治理项目实施开始至项目完成并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效果评估为止(其中准备工期30天,项目实施工期暂定180天,项目自检及效果评估期暂定810天,考虑到修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特殊天气或不可抗因素,会延误工程工期,初步估算本项目总工期108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响应)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均视为无效响应。
10、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
13、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大同路19号
联系人:闻雯
联系电话:0512-6801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汾湖路 99 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4层
联系人:邹雅琴、邵赞瑜
联系电话:0512-6958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雅琴、邵赞瑜
电话:0512-6958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