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0022020000752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何女士0832-2099321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0832-21218883
中标公司四川宏业建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10022020000752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包: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弟二包:四川宏业建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第一包: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南大厦B座7楼;第二包: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西宸国际A座25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第一包:成交下浮率:40%;第二包:成交金额:300,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第一包:服务类:名称:大自然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评;服务范围:内江市市中区大自然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委托工程预算评审;服务要求:2.评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它相关配套文件质量要求。 3.按照现行最新标准及法规开展咨询工作。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不得将受托评审项目转让、转包。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同时接受具有利益冲突的双方或多方委托服务。 5.协助采购人及时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本项目咨询工作过程中或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好延伸服务和回访跟踪服务,积极配合采购人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工作。 6.在评审过程中,要统筹安排有评审资格的评审人员进行评审,严格内部复核程序,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审效率。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评审报告,对出具的评审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7.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工作底稿、评审后预算书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计算式等证明材料和成果文件。对评审结果负责,因评审质量、违规操作等原因致使采购人遭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移交的预算评审资料,必须保证其安全、完整,不得更改、添加或删减,评审结束后十日内全数退回。造成资料遗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9.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审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服务标准:履约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第二包:服务类:名称:电子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范围:内江市市中区电子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要求:2.评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它相关配套文件质量要求。 3.按照现行最新标准及法规开展咨询工作。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不得将受托评审项目转让、转包。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同时接受具有利益冲突的双方或多方委托服务。 5.协助采购人及时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本项目咨询工作过程中或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好延伸服务和回访跟踪服务,积极配合采购人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工作。 6.在评审过程中,要统筹安排有评审资格的评审人员进行评审,严格内部复核程序,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审效率。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评审报告,对出具的评审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7.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工作底稿、评审后预算书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计算式等证明材料和成果文件。对评审结果负责,因评审质量、违规操作等原因致使采购人遭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移交的预算评审资料,必须保证其安全、完整,不得更改、添加或删减,评审结束后十日内全数退回。造成资料遗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9.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审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服务标准:履约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张戌辉SC1012632;罗虹SC1017433;龙梅(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取固定收费方式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第一包:4000元;第二包:5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监督电话:08322123006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 ||
地址: | 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环路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32-209932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35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32-2121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电话: | 0832-212188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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