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2024年-2026年杭州湾南岸溢油设备及物资委托代管项目(二次)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依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2024年-2026年杭州湾南岸溢油设备及物资委托代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2024年-2026年杭州湾南岸溢油设备及物资委托代管项目已由东部储运以《关于下达202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的通知》(东部储运〔2024〕25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2024年-2026年杭州湾南岸溢油设备及物资委托代管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2024年-2026年杭州湾南岸溢油设备及物资委托代管项目。
2.2采购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2.4估算合同金额:315000元(不含税)。
2.5采购范围:
租用响应人场地,满足采购人存储溢油设备及物资的管理需求,配合采购人做好所储存物资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由响应人妥善保管,保证物资完好,响应人协助采购人对物资设备的调用,确保能够快速调用,保障生产。
服务时间三年,费用10.5万元/年,合计31.5万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3.2.2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2021年以来有仓储或场地租赁或物资代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4本次谈判响应人人员资格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及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于采购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响应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5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响应人须登录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4.2在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
(1)下载时间:2024年3月13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18日8时30分。
4.3 潜在投标人如遇到诚E招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不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
5.2响应保证金金额:/万元。
5.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08时30分
6.2谈判
6.2.1时间:2024年3月20日10时00分。
6.2.2地址及场所:网络。(现场/网络视频)
7.采购人
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依含;
电话:17606811251;
电子邮箱:zhaoyh09@pipechina.com.cn。
 
 采购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章)
2024年3月13日
 
南岸二次采购公告_已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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