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二次)(JKQ23C00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5.7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kq23c00011
预算金额125.7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胡老师023-629686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4年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二次)(JKQ23C00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4年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2月2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KQ23C00011

项目名称:2024年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7,117.92元

最高限价:1,257,117.92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1,257,117.92元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最高限价总计:1,257,117.92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以签订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为准。服务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的清洗保洁,行道树树圈的清洁、管护,市政环卫交通附属设施擦洗服务和洒水冲洗降尘作业,清扫保洁区域及临街立面“牛皮癣”的清除,果皮箱的清洗清掏,垃圾分类清运处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入指定地点(作业路段垃圾一次清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只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以上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月23日 至 2024年2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日 14:2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98557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96869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2985575

九、附件

(1.23挂网)东港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二次) 磋商 24-0122.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