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老师010-83323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10-866232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涿京南审批核[202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三标段,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码头镇,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永康大街,西临在建健康街,南至规划万民路,北至规划万兴路。三标段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13566.32㎡,容积率不超过2.0,总建筑面积约350000.00㎡(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2.2招标范围:(1)勘察:本标段建设工程相关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等阶段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综合测绘、文物勘察服务。拟建场地地形地貌及地物条件评价、场区的地下水条件分析、场地与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基本条件确定、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地基方案及相关建议等勘察类及综合测绘相关服务),积极配合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人进行试桩,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勘察任务书要求)。
(2)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报规前面积预测、灰线、正负零、竣工测量、房产备案、拨地、1:500地形图测绘、当地航空学校要求的相关测绘等。工作内容(测绘作业项目)包括:面积测绘、坐标测量、导线测量、GPS控制测量、验测间距测量、周边条件点测绘、水准点测量、楼高测量、面积计算及展图测量、1:500地形图测量等任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工作质量满足现行有关国家规范要求。
(3)设计: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其他零星设计以及相关专项专题研究,整体项目的招标技术配合、技术规格书编制、人防设计、景观设计、建设过程技术顾问咨询(全专业设计优化)、其他专项(包括不限于被动房、精装、幕墙、标识、照明、弱电智能化、市政管网、燃气、变配电等)设计服务等,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设备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5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勘察周期为(暂定)45个日历天,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止(其中测绘部分至完成全部产权手续办理之日止);
(2)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暂定2年(按照最终确定的开发时序进行调整);设计周期(指从项目产品定位及前期策划明确到完成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的设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和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分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共三个标段,本标段为三标段。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在定标阶段,定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定标,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中未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根据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的原则,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米的住宅类民用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案例。须提供对应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可以是单独的勘察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
(2)投标人近五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米的住宅类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案例(设计阶段应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须提供对应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可以是单独的设计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2018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一项住宅类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设计业绩。
(2)勘察负责人同时具备:
①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两家;
(2)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牵头方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格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勘察资格及勘察业绩要求并委派勘察负责人;
(4)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公告3.1.1条、3.1.5条的要求;
(5)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31 17:00 至
2023-04-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涿京南审批核[202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三标段,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码头镇,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永康大街,西临在建健康街,南至规划万民路,北至规划万兴路。三标段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13566.32㎡,容积率不超过2.0,总建筑面积约350000.00㎡(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2.2招标范围:(1)勘察:本标段建设工程相关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等阶段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综合测绘、文物勘察服务。拟建场地地形地貌及地物条件评价、场区的地下水条件分析、场地与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基本条件确定、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地基方案及相关建议等勘察类及综合测绘相关服务),积极配合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人进行试桩,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勘察任务书要求)。
(2)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报规前面积预测、灰线、正负零、竣工测量、房产备案、拨地、1:500地形图测绘、当地航空学校要求的相关测绘等。工作内容(测绘作业项目)包括:面积测绘、坐标测量、导线测量、GPS控制测量、验测间距测量、周边条件点测绘、水准点测量、楼高测量、面积计算及展图测量、1:500地形图测量等任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工作质量满足现行有关国家规范要求。
(3)设计: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其他零星设计以及相关专项专题研究,整体项目的招标技术配合、技术规格书编制、人防设计、景观设计、建设过程技术顾问咨询(全专业设计优化)、其他专项(包括不限于被动房、精装、幕墙、标识、照明、弱电智能化、市政管网、燃气、变配电等)设计服务等,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设备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5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勘察周期为(暂定)45个日历天,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止(其中测绘部分至完成全部产权手续办理之日止);
(2)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暂定2年(按照最终确定的开发时序进行调整);设计周期(指从项目产品定位及前期策划明确到完成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的设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和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分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共三个标段,本标段为三标段。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在定标阶段,定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定标,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中未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根据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的原则,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米的住宅类民用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案例。须提供对应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可以是单独的勘察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
(2)投标人近五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米的住宅类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案例(设计阶段应至少包含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须提供对应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可以是单独的设计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2018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一项住宅类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设计业绩。
(2)勘察负责人同时具备:
①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两家;
(2)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牵头方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格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勘察资格及勘察业绩要求并委派勘察负责人;
(4)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公告3.1.1条、3.1.5条的要求;
(5)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31 17:00 至
2023-04-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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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于老师 | 联系人: | 李先生、王先生 |
电话: | 010-83323666 | 电话: | 010-86623206、13691274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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