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国市胡乐国有林场内约51.6亩杉木采伐销售权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nc24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市胡乐国有林场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GSNC24021

二、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竞价阶梯

   宁国市胡乐国有林场内约51.6亩杉木采伐销售权。6块小班面积合计约51.6亩,小地名“任家坞”,杉木总出材量约164.4立方米。

58066

20000元

加价幅度每次1000或其整数倍

注:采伐范围以《2024年宁国市国家储备林项目(现有林改培)采伐设计图》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请竞买人报名前现场踏勘标的,详细了解标的信息,如因对标的情况了解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竞买报名: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812(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自然人参与竞买的: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②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③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④竞买人承诺函(格式附后);

⑤意向申请登记表(格式附后)。

2)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②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③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④竞买人承诺函(格式附后);

⑤意向申请登记表(格式附后)

⑥授权报名的,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812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达本公告账户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号:34001756408053011290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因此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报名审核不通过)。

4、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签订《转让合同》并付清款项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3本项目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出让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时间退还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出让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出让人要求时间退还。

、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812(工作时间)

2、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电话13805626160  付先生。

3、报名及咨询联系电话:18956325118  邹先生。

七、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国市胡乐国有林场内约51.6亩杉木采伐销售权。

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八、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及退还保证金: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2600元拍卖佣金支付拍卖公司账户。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样本见附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及5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履行相关义务。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和未按约定交纳各项款项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佣金从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如重新网络竞价的,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网络竞价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十、特别说明:

1、本次网络竞价交易公告的信息由转让方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请竞买人报名前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物采伐过程中运输道路以及标的物周边环境,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自行预算,一经报价,即视为承认并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本公司及转让方对杉木质量(出材量)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网络竞价成交价为转让方的净收益,采伐、运输、林区道路的新建和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在3日内将标的物以现场现状为准移交给竞得人,移交后至采伐完毕前标的物的保管和防护等事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采伐面积和界址以2024年宁国市国家储备林项目(现有林改培)采伐设计图》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得人必须依照编号为:20201223001号《宁国市主伐、抚育间伐作业施工设计证》(见附件)进行采伐作业,采伐相关的其他要求详见《转让合同》(样本)。

5、采伐期限: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6、竞得人在采伐、销售过程中一切行为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执行,自行承担相关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7竞得人在采伐、装运等过程中,须注意安全,如在采伐期间内出现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火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涉。

8、竞得人严禁超范围采伐,在四至范围内如采伐面积、采伐量出现偏差,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次交易标的为杉木采伐权,竞得人严禁砍伐除杉木以外的其他树木。

9、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转让合同》(样本)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729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   竞买人承诺函.doc   意向申请登记表.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

 转让合同(样本).doc   采伐设计图.pdf     施工设计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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