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08119319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浩宇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竞谈-汕尾医院-2023-007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93196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机工程服务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塔式起重机工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竞谈-汕尾医院-2023-007(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业主为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塔式起重机工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工程名称: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
工程地点与概况:一期工程中(科研教学楼、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34421.53平方米(地上21840.01平方米,地下12581.52平方米)。其中科研教学楼建筑面积25302.07平方米(地上14705.47平方米,地下10596.6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2层。宿舍楼建筑面积9119.46平方米(地上7134.54平方米,地下1984.92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
工程实施地点: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建设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
3.2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供货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认证成功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此竞争性谈判进行响应和报名。
4.2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0日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或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确认函提供的邮箱中。
4.谈判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售后不退。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7日10时0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汕尾市深山中心医院二期项目物资设备部,联系人:钟浩宇,联系电话:18040093241。
谈判文件网上报价及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鲁班网平台报价必须与纸质版谈判文件报价一致。
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投标人也可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递交地点:汕尾市深山中心医院二期项目物资设备部,联系人:钟浩宇,联系电话:18040093241,招标人截止收取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09月27日午10时00分逾期未收到邮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解锁密码递交时间同上。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同上。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汕尾市深山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科研教学楼、宿舍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8. 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浩宇
电话:18040093241
邮 箱:476423693@qq.com
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9. 附件
附表1:竞争性谈判物资一览表
附表2:投标确认函
附表3:谈判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9日






附表1:竞争性物资一览表


招标物资名称

包件
编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联系人及收款账号

塔式起重机

A-01

2台/月

14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0.5

项目联系人:钟浩宇
联系电话:18040093241
邮箱:476423693@qq.com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汕中心医院二期项目经理部
银行帐号:201101019340501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财务联系人:牟德盛
联系电话:18313981351
(转账时,请必须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包件号)










附表2: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竞谈-汕尾医院-2023-007(二次)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纸质□

2.申请投标包件:
A-01塔式起重机( )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表3:谈判采购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招标物资名称

包件编号

规格

单位

台数

租赁月数

计划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塔式起重机

A-01

6513

台/月

2

14

暂定日期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

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

暂定按14个月租赁

合计




2

14




备注说明:
招标物资种类,若有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上载明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为准。
1、以上物资招标需求为初步设计数量和采购规格,其实际需求数量及租赁时间以施工实际周期为准; 2、塔吊进退场费(包含提升加节、扶墙安装(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而定)、预埋螺栓、塔吊运输、安装、锚固拆除、检测、操作室监控及指纹锁等并不限于以上费用)进行单独报价,同时过程中使用到的标准节尽可能为销轴加固,尽量不使用螺栓加固方式; 3、塔吊全部要3年之内的新机,塔吊限定为中联和徐工生产机型,预埋件、地脚螺栓和扶墙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进工地大门前必须通过甲方物资、安质部门专项共同验收,设备名牌必须于设备资料相一致且进场前名牌必须清晰,严禁更换或用假名牌顶替,通过合格验收后方可进场,否则验收不通过予以退场处理,被列入公司及集团大型机械黑名单中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凡响应招标单位免费提供标的物深化方案,不得索取任何费用;甲方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安拆技术方案》和其他涉及塔吊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5、租赁价格中含塔吊维修费用、维修保养的工资、税金等所有的费用; 6、计划交货期:第一批设备暂定2023年11月初到现场,每台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 7、交货地点: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具体卸货位置由现场收料人员指定,供应商应根据承租方的现场时间安排负责塔吊的安装及所有措施的实施,费用包含于租赁费用中。 8、塔吊计费时间:自塔吊安装完毕后,经承租方、出租方共同验收并且由地方检测部门开具检测合格证书(出租方负责)为开始计取租赁费日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的停租日止,如果开始或结束月份未满整月,按月租费除以当月总天数乘以实际天数计算当月费用。出租方接到塔吊停租的通知后 5日内拆除塔机、运出工地,超过时间若不拆除每天罚款1500元。受国家政策影响停工期间,工期顺延租金不计取任何费用。如遇租期延长,遇春节停用 20天内不计取任何费用,若春节停工不足20日,则按实际工作量进行计取费用。
9、现场必须配备一名维保人员,保证塔吊出现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9-21 12:18:44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93196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9-23 10:00: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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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授权使用

版本号:

2023092112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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