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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长丝单元CS2系统HAZOP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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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长丝系统二硫化碳储存及其工艺单元HAZOP分析
招标文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长丝系统二硫化碳储存及其工艺单元HAZOP分析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和垫资能力并认可招标方的付款方式。
3、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资质证明文件、检验检测能力证明、在相关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在吉林省设有独立办公地点并配备相关技术人员的说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类似项目业绩、检测设施配备明细表等,以Word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网络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www.jlhxjt.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5、投标单位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吉林省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
6、本次招标综合考量服务质量,参考以往服务质量,投标单位在服务期间应能满足甲方单位提出的相应要求。
7、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报价(远高于市场价格及以往价格)或压低报价(远低于市场价格及以往价格),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
8、中标单位服从股份公司统一安排二硫化碳工艺环节、重大危险源系统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任务,对于不服从安排的单位将列入企业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中相关标准或要求产生异议,请在开标前联系招标人予以澄清,否则,开标后不予受理。
11、技术交流时间:
(1)投标单位必须到达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技术交流时间定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5日13时00分至17时00分,其他时间不予接待。
12、投标及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23时00分以前,逾期不受理。
二、报价: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价格,包含税费(标明税率)。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作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不具备上述相关要求不予采用。
四、投标资质要求:
1、评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税务登记、必须具备甲或乙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
2、提供近三年的安全评价业绩,且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或同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合作过项目的业绩,目前不存在被责令整顿、停业、整改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质量保障能力及相应资质和资金实力,并认可需方的付款方式。
5、投标人拟派出的分析评价人员具有相应工作能力及资格证书。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五、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并通过属地应急管理局审核备案。
六、合同要求:
1、在中标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配合股份公司完成分析工作,并出具有效报告。
2、付款方式:出具报告符合要求后以现汇或银行承兑一次性结算。
3、现场技术交流期间我方不予支付费用。
七、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十、概况描述:
1、项目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系统二硫化碳储存及其工艺单元HAZOP分析
2、规模:。
本项目现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个,二硫化碳1#库、2#库(三级),二硫化碳3#库(四级),原液黄化工序。
3、主要内容:
识别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二硫化碳重大危险源储存系统及二硫化碳工艺环节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设计缺陷,设备故障及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失误等可能带来的各种后果,提出控制或降低风险以及改善工艺系统可操作性的措施,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可能的后果。
招标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216-1号
商务联系人:牛工0432-63503677
技术联系人:邢工15143243132
附件:投标函
投标函
致: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系统二硫化碳储存及其工艺单元HAZOP分析的招标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1.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招标文件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总价(含税)为:元(人民币大写:)。税率。
1.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要求,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1.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30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被接受。
1.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正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1.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报价的投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年月日
投标人(盖章):
签字人职务
授权代表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名称:
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单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长丝系统二硫化碳储存及其工艺单元HAZOP分析
单位:万元
1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2 |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3 | 投标单位联系地址 | |
4 | 投标日期 | |
5 | 主题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系统二硫化碳储存及其工艺单元HAZOP分析 |
6 | 报价(含税费),标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
7 | 完成时间 |
注:1、填写报价单。
2、报价包含税费。
3、投标单位可自愿编写报价说明,报价说明不限格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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