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荔湾区国家档案馆詹天佑故居纪念馆公共服务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现就开展詹天佑故居纪念馆公共服务升级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詹天佑故居纪念馆公共服务升级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
(三)项目内容:对詹天佑故居纪念馆讲解服务、宣传导览手册进行升级,并举办相关宣传活动。
(四)项目要求:在2024年12月份前,完成詹天佑故居纪念馆讲解员培训、宣传导览手册设计及印制、并举办相关宣传活动等工作。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相应策划、设计资质和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自有的专业技术力量,为项目配备一组包含策划、调研、设计团队。
(二)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投标单位简介;
3、专业团队人员的专业资质证书;
4、根据本询价公告第一条第四项“项目要求”的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5、项目报价书(含总价及项目任务报价明细)。
(三)标书要求:
1、报价文件须按上款(标书内容)的顺序要求编制,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二份,注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标书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项目报价书须单独封装);
3、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询价公告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三)报名方式:邮递或专人送达。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20—81543499。
四、中标人确定
(一)由我馆确认报价人的资质条件、提供的服务符合要求后按综合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24年7月30日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詹天佑故居纪念馆公共服务升级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
(三)项目内容:对詹天佑故居纪念馆讲解服务、宣传导览手册进行升级,并举办相关宣传活动。
(四)项目要求:在2024年12月份前,完成詹天佑故居纪念馆讲解员培训、宣传导览手册设计及印制、并举办相关宣传活动等工作。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相应策划、设计资质和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自有的专业技术力量,为项目配备一组包含策划、调研、设计团队。
(二)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投标单位简介;
3、专业团队人员的专业资质证书;
4、根据本询价公告第一条第四项“项目要求”的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5、项目报价书(含总价及项目任务报价明细)。
(三)标书要求:
1、报价文件须按上款(标书内容)的顺序要求编制,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二份,注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标书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项目报价书须单独封装);
3、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询价公告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三)报名方式:邮递或专人送达。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20—81543499。
四、中标人确定
(一)由我馆确认报价人的资质条件、提供的服务符合要求后按综合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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