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2022年承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天戈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玮133197284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2022年承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2022年承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 2.工程规模:新建园区道路25公里,园区8平方公里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提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通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仅需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完成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