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第6001号)大连新阳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金额
58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2025df300001
预算金额5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福秋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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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6001号)大连新阳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围观数:9 报名登记
转让底价:¥ 5,800.00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LN2025DF300001
  • 保证金:1,160.0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非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任福秋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03 至 2025-02-06

提示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如有意向,请点击我要报名。


  • 标的企业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录披露信息
  • 其他附件材料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大连新阳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区甘井子分园(营城子镇) 所在地区 辽宁省 - 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 任福秋 成立时间 2000-08-16
    注册资本(万元) 106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00723478294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科技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让;膜分离产品、海水淡化设备、碳化硅纤维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纳米材料技术开发;二次锂离子手机电池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电动车(不含小轿车及商务车)的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1 任福秋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10-31 0.000000 0.000000 0.0000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901.338079 273.262508 7628.075571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资产主要为地上房屋建筑物,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西小磨子村,砖混和框架结构,使用性质为生产建筑,建筑面积共计21,778.61平方米,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甘营村房字第0704090014、0704090015、0704090016、0704090017、0704090017号)。房屋建筑物所使用土地为标的企业承包的集体土地,不纳入转让范围。该房屋建筑物之前为集团型生产企业,1、2号楼4000多平方米,配有大小办公室40余间,酒店式招待所客房20间,宴会厅4个大厅,7个中厅,员工食堂可容纳300余人,休闲娱乐室4间;7号楼4000余平方米,配备专家公寓24间,员工宿舍39间;3、4、5号楼为生产车间共计1万余平方米;6号楼为1300余平方米的高举架仓库;8号楼为300多平方米变电室,配有新式80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预留1600千伏安高低压装置,配有10KV高压专用线。该房屋建筑物在2023年初时进行过一次改建,标的企业欲将其建设成为冷链仓储物流加跨境直播为一体的新型企业,已取得发改委立项。 2、标的企业2022年取得大连银行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3650万元,标的企业停产后,大连银行追加太阳集团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资产作为抵押物,2022年大连银行将本金压缩至2800万元后,起诉标的企业和太阳集团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贷款,目前案件在相互诉讼中。该诉讼不涉及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 3、除上述涉诉案件外,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不涉及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未被限制转让、查封或保全。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对标的企业做好充分尽职调查,涉及相关资料至转让方处查看,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项目为大连新阳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如对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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