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响河水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XH-ZX-[2024]03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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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响河水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19 16: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20 16:3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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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响河水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XH-ZX-[2024]03 | 设计 | 11000.0(元) |
公告内容
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响河水电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响河水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项目招标人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竞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响河水电站工程的水源为引洮一、二期供水工程,取水点位于引洮工程四干渠末端 6#分水闸处,自取水点处开始经长约14.63km的无压引水渠线至新7#隧洞在响河沟沟脑半山梁处出洞,无压引水渠线在此结束,此后渠线进入响河沟后采用重力流压力管道输水。压力管道沿响河沟沟道布置,经长约5.725km的有压管道至渭河大倒虹吸进水口前,再经消能箱消能后由压力流变为无压流,最后通过有压进水口进入渭河大倒虹吸管道。为减小输水管道压力以及便于控流控压,在该段压力管道沿线设2座调流调压阀井,消能箱设在2#调流调压阀井后。经查阅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相关设计资料,沿响河沟布置的重力流压力管道设计流量为2.1m³/s,管道进水口设计水位2019.34m,末端渭河大倒虹吸进水口设计水位1721.25m,暗涵顶设计高程1723.64m,净落差295.7m。供水工程建成投运后2座调流调压阀井以及末端消能箱为主要消能设施,持续工作为供水安全提供保障。在不影响原供水工程的前提下,通过新建消能电站实现消能目标的同时产出电能,不仅减少了消能设备运行的耗电量,而且增加了发电效益,降耗增效,一举两得。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风险调查应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结合建设方案,运用使用的方法,深入展开风险调查。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拟建项目的合法性,拟建项目所在地周边自然环境现状和社会环境状况以及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调查同类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同类项目的后评价报告,风险的原因、后果及处置措施。具体包括:
①对风险调查评估及各方意见采纳,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调查的广泛性、代表性、真实性等进行评估;
②对风险识别和估计的评估,对风险分析中风险识别的客观性、完整性、确定性和分析方法的适用性提出评估意见;
③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的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 章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进行评估,并补充完善;
④对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确定,对风险等级判断方法、评判标准的选择运用是否恰当、风险等级判断结果是否客观合理提出评估意见;
⑤提交初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含公众意见收集与反馈)及最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含专家评审意见)。
(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并协助业主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和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直至完成后续服务为止。
(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要求,并达到该项目相关批复要求,满足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及核。
(4)服务要求:
①对招标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疑问及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48小时(紧急事务应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②指定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联系人,并进行书面通知;
③其他工作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社会稳定评估类似业绩。
(3)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竞价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企业信用信息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罚期内》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btwaf=1866613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处罚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zgcpwsw)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zgcpwsw)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 1.1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4、竞价时间及地点
4.1竞价时间(公告、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12月19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30分。
4.2竞价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3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被邀请投标人须在提交报价前将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并上传至网络。
4.4被邀请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4.5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错填或漏填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中标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4.6所有投标单位在项目竞价结束后5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PDF电子版及装订成册的纸质版。PDF投标文件需加盖电子章,储存在U盘或光盘中;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4.7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5、结果公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ygjy.ggzyjy.gansu.gov.cn:3010)
6、其他要求
6.1.在规定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6.3.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6.4.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5.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提交报价;
6.6.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7.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
6.8.风险条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号
邮编:730030
联系人:郭晋辰、曹镕全
电话:0931-5160625
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方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