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300-jskj-g2024-0071
预算金额926.9万元
招标联系人时伟伟0527-843386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飞飞0527-88988618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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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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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SZC-321300-JSKJ-G2024-0071 

项目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13200005737671456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19层97.44(均分制)9269000元

采购包2

此采购包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已作废。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苏州尚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1320594MA1MMKF5XE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 27 号 A 幢 10 楼 1071室91.71(均分制)2198000元

采购包4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320991681629145C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大数据产业园A-9幢 808室(CND)92.43(均分制)5880000元

采购包5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蓝言芯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20811MA1P91QGXB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富强路177 号92.72(均分制)2118000元

采购包6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京翰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20115MA1UQR9J4C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D栋3B53室80.99(均分制)185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采购包1

名称:红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

品牌(如有):约克 、南京卡佛

规格型号:MGA6-IIDa Vinci MINI

数量:1台、2台

单价:420000元、375000元

 

采购包3

名称: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测汞仪

品牌(如有):杭州谱育、鲁美科斯

规格型号:1810BRA-915W

数量:1套、1套

单价:390000元、300000元

 

采购包4

名称:便携式GC-MS分析仪(含便携式顶空进样器、固相微萃取装置,具备吹扫功能)

品牌(如有):博赛德

规格型号:Hapline

数量:1台

单价:2590000元

 

采购包5

名称: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水、土、气)、便携式X射线荧光分析仪

品牌(如有):苏州浪声苏州浪声

规格型号:PEDX TX3000WTRUEX 200A

数量:2台、1台

单价:408000元、200000元

 

采购包6

名称: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

品牌(如有):爱华

规格型号:AHAI6218J

数量:10套

单价:88000元

其他产品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俊,张瑞,高珊珊,陈柏平,裴启军,张志国、韩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包1:55891元(按照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代理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采购包3:16907元(按照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代理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采购包4:39624元(按照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代理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采购包5:16379元(按照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代理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采购包6:14663元(按照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代理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银桂路软件园B1号楼

联系人:时伟伟

联系电话:0527-84338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联系人:赵飞飞

联系电话:0527-8898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飞飞

电话:0527-889886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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