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
二、招标编号:W2024010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165076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512-67504198,67504359
电子邮箱:lrb998@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13862587085
电子邮箱:jijingjing@suda.edu.cn
四、招标货物品名、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基本要求
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 1批
(一)采购明细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实验室平面布置图见附件三。采购清单中组别1、2、3产品为核心产品。
(二)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之日起45天内支付合同款90%(2024年付款不超过340万元);验收合格满1年后45天内支付剩余10%合同款。
(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五)现场踏勘
如需踏勘,请提前与技术联系人(季老师,电话:0512-65886003、13862587085)联系,并按学校要求履行进校报备手续。
(六)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附件)。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五、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价格分(30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三)产品检测报告(7分)
投标人提供属于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生产材料供应商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验(检测)结论应包含检测结果数据或结论为合格(符合)以上。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厂家、品牌及技术指标须与投标产品一致,否则不得分。
以下1-4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完整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分4分;5-9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分3分。
1、通风柜的检测报告
符合GB24820-2009、GB/T3325-2017标准,检测项目须包含:主要尺寸、外形尺寸偏差、安全性要求、阻燃性、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外观性能(金属件、玻璃件)。
2、实验台陶瓷台面的检测报告(测定项目须包含以下所有项目且符合要求,否则不得分)
按GB/T 3810.3-2016测定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05%;按GB/T3810.4-2016测定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00*104N,测定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40MPa;按GB/T3810.5-2016测定抗冲击性,恢复系数平均值不小于0.85;按GB/T3810.7-2016测定耐磨性,可见磨损的研磨转数不低于750,耐磨性分级不低于3;按GB/T3810.9-2016测定抗热震性结果无裂纹及剥落;按JC/T908-2013测定莫氏硬度不小于6,测定线性热膨胀系数不大于6×10-6℃-1;放射性测试符合GB6566-2010标准A类;按GB/T9274-1988测定耐液体介质结果为无明显变化或按GB/T17657-2022测定耐污染性能结果为无明显变化。
3、水槽的检测报告
按GB/T11547-2008测定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结果外观无变形。
4、实验台金属件的检测报告
符合HJ2547-2016标准。
5、通风试剂柜的检测报告
符合GB24820-2009、GB/T3325-2017标准,检测项目须包含:储物柜力学性能、外观性能、安全性能、理化性能(产品表面涂饰层、产品部件材质)、力学性能。
6、水龙头的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须包含耐腐蚀性、金属基体镀层附着强度、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水嘴噪声、水流冲击力等。
7、滴水架的检测报告
按GB/T11547-2008测定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结果外观无变形。
8、天平台的检测报告
符合GB/T3325-2017标准,检测项目须包含:主要尺寸、外形尺寸偏差、安全性要求、阻燃性、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外观性能(金属件、玻璃件)。
9、紧急冲淋洗眼器的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须包含:耐腐蚀性、金属污染物析出、RoHS2.0、洛氏硬度试验、光老化试验、水力学性能试验、金属管液压试验、耐温性能等。
注:检测报告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可验真伪或提供电话查询,复印局部内容或复印缩放均视为无效,对应项将不得分。
(四)产品设计和工艺比较(18分)
投标人提供对通通风柜、中央台(以304室为示例,含水槽,龙头,洗眼器,试剂架,插座)、超净工作台三种产品的三视图、部件结构图、用料说明、技术工艺等(中标人提供的该项材料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不符合的产品按换货或退货处理),每种产品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
三视图完整,部件结构图详实,用料说明清晰,技术工艺完善,设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得6分;三视图基本完整、部件结构图基本详实、用料说明基本清晰、技术工艺基本完善,结构基本合理,功能基本满足的得3分;三视图一般、部件结构图一般、用料说明简单、技术工艺一般,结构一般,功能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五)主要区域的整体设计效果(18分)
投标人提供3个区域(307室、405室、1004室)的整体设计效果,每个区域的高清效果图至少有3个不同的角度,充分展示空间效果,所配产品完全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协调、美观,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其他区域的整体设计效果,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设计要求不低于上述3个区域。
每个区域所配产品完全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协调、美观,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6分;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基本美观,空间布局基本合理,设计效果一般,实用性一般的得3分;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基本美观,空间布局基本合理,设计效果较差的得1分;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六)项目实施方案(10分)
具有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方案,得2分;完善的现场安装调试方案,得3分;合理有效的工期进度保障方案,得3分,有效的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项不得分。
(七)售后服务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承诺应包含质保期及质保内容、质保期响应时间,质保期后响应时间、响应程度等。
(1)质保期(3分):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5分,最高得3分;
(2)售后服务保障(3分):质保内容全面、完善且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得3分;质保内容一般但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得1分;质保内容较差且服务响应时间超过24小时,不得分。
(八)综合实力(7分)
1、企业认证(4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证书所属单位应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所覆盖的范围:钢制实验室家具(边台、中央台、通风柜);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所覆盖的范围:钢制实验室家具(边台、中央台、通风柜);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所覆盖的范围:钢制实验室家具(边台、中央台、通风柜);
(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应包含:金属家具;
(5)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或分类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
2、生产能力(3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备的先进生产设备设施情况,如具有:数控折弯机、喷涂生产线、激光下料线、激光切卷料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等。投标人提供上述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每完整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
(九)类似项目业绩(4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完整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4分。
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物品价格、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税金、国际国内运输费、保险和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清单
(二)投标文件二(文件中不得出现所投产品报价及配置分项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投标基本情况一览表
2.详细配置清单
3.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4.资格证明文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7.评标材料与页码对照表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
“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3.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九、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十、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8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不退。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4年 7 月25 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招标附件)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lrb998@suda.edu.cn)。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罗荣飚
联系方式:13656209516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二)现场递交方式
1. 递交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9:30
2.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
十四、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
W2024010附件一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采购清单.xlsx
W2024010附件二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技术要求修改.docx
W2024010附件三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设施位置图.pdf
招标附件.rar
二、招标编号:W2024010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165076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512-67504198,67504359
电子邮箱:lrb998@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13862587085
电子邮箱:jijingjing@suda.edu.cn
四、招标货物品名、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基本要求
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 1批
(一)采购明细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实验室平面布置图见附件三。采购清单中组别1、2、3产品为核心产品。
(二)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之日起45天内支付合同款90%(2024年付款不超过340万元);验收合格满1年后45天内支付剩余10%合同款。
(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五)现场踏勘
如需踏勘,请提前与技术联系人(季老师,电话:0512-65886003、13862587085)联系,并按学校要求履行进校报备手续。
(六)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附件)。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五、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价格分(30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三)产品检测报告(7分)
投标人提供属于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生产材料供应商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验(检测)结论应包含检测结果数据或结论为合格(符合)以上。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厂家、品牌及技术指标须与投标产品一致,否则不得分。
以下1-4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完整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分4分;5-9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分3分。
1、通风柜的检测报告
符合GB24820-2009、GB/T3325-2017标准,检测项目须包含:主要尺寸、外形尺寸偏差、安全性要求、阻燃性、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外观性能(金属件、玻璃件)。
2、实验台陶瓷台面的检测报告(测定项目须包含以下所有项目且符合要求,否则不得分)
按GB/T 3810.3-2016测定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05%;按GB/T3810.4-2016测定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00*104N,测定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40MPa;按GB/T3810.5-2016测定抗冲击性,恢复系数平均值不小于0.85;按GB/T3810.7-2016测定耐磨性,可见磨损的研磨转数不低于750,耐磨性分级不低于3;按GB/T3810.9-2016测定抗热震性结果无裂纹及剥落;按JC/T908-2013测定莫氏硬度不小于6,测定线性热膨胀系数不大于6×10-6℃-1;放射性测试符合GB6566-2010标准A类;按GB/T9274-1988测定耐液体介质结果为无明显变化或按GB/T17657-2022测定耐污染性能结果为无明显变化。
3、水槽的检测报告
按GB/T11547-2008测定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结果外观无变形。
4、实验台金属件的检测报告
符合HJ2547-2016标准。
5、通风试剂柜的检测报告
符合GB24820-2009、GB/T3325-2017标准,检测项目须包含:储物柜力学性能、外观性能、安全性能、理化性能(产品表面涂饰层、产品部件材质)、力学性能。
6、水龙头的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须包含耐腐蚀性、金属基体镀层附着强度、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水嘴噪声、水流冲击力等。
7、滴水架的检测报告
按GB/T11547-2008测定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结果外观无变形。
8、天平台的检测报告
符合GB/T3325-2017标准,检测项目须包含:主要尺寸、外形尺寸偏差、安全性要求、阻燃性、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外观性能(金属件、玻璃件)。
9、紧急冲淋洗眼器的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须包含:耐腐蚀性、金属污染物析出、RoHS2.0、洛氏硬度试验、光老化试验、水力学性能试验、金属管液压试验、耐温性能等。
注:检测报告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可验真伪或提供电话查询,复印局部内容或复印缩放均视为无效,对应项将不得分。
(四)产品设计和工艺比较(18分)
投标人提供对通通风柜、中央台(以304室为示例,含水槽,龙头,洗眼器,试剂架,插座)、超净工作台三种产品的三视图、部件结构图、用料说明、技术工艺等(中标人提供的该项材料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不符合的产品按换货或退货处理),每种产品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
三视图完整,部件结构图详实,用料说明清晰,技术工艺完善,设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得6分;三视图基本完整、部件结构图基本详实、用料说明基本清晰、技术工艺基本完善,结构基本合理,功能基本满足的得3分;三视图一般、部件结构图一般、用料说明简单、技术工艺一般,结构一般,功能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五)主要区域的整体设计效果(18分)
投标人提供3个区域(307室、405室、1004室)的整体设计效果,每个区域的高清效果图至少有3个不同的角度,充分展示空间效果,所配产品完全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协调、美观,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其他区域的整体设计效果,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设计要求不低于上述3个区域。
每个区域所配产品完全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协调、美观,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6分;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基本美观,空间布局基本合理,设计效果一般,实用性一般的得3分;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色彩搭配基本美观,空间布局基本合理,设计效果较差的得1分;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设计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六)项目实施方案(10分)
具有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方案,得2分;完善的现场安装调试方案,得3分;合理有效的工期进度保障方案,得3分,有效的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项不得分。
(七)售后服务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承诺应包含质保期及质保内容、质保期响应时间,质保期后响应时间、响应程度等。
(1)质保期(3分):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5分,最高得3分;
(2)售后服务保障(3分):质保内容全面、完善且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得3分;质保内容一般但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得1分;质保内容较差且服务响应时间超过24小时,不得分。
(八)综合实力(7分)
1、企业认证(4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证书所属单位应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所覆盖的范围:钢制实验室家具(边台、中央台、通风柜);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所覆盖的范围:钢制实验室家具(边台、中央台、通风柜);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所覆盖的范围:钢制实验室家具(边台、中央台、通风柜);
(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应包含:金属家具;
(5)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或分类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
2、生产能力(3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备的先进生产设备设施情况,如具有:数控折弯机、喷涂生产线、激光下料线、激光切卷料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等。投标人提供上述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每完整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
(九)类似项目业绩(4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完整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4分。
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物品价格、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税金、国际国内运输费、保险和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清单
(二)投标文件二(文件中不得出现所投产品报价及配置分项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投标基本情况一览表
2.详细配置清单
3.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4.资格证明文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7.评标材料与页码对照表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
“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3.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九、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十、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8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不退。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4年 7 月25 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招标附件)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lrb998@suda.edu.cn)。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罗荣飚
联系方式:13656209516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二)现场递交方式
1. 递交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9:30
2.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
十四、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
W2024010附件一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采购清单.xlsx
W2024010附件二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技术要求修改.docx
W2024010附件三教学实验室家具及装具设施位置图.pdf
招标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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