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杭州宏福锦纶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2019年10月23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992.8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377.46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615.36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19年10月23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债务企业所在地 |
债权本金余额 |
债权利息 |
利息计算截止日 |
担保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杭州宏福锦纶有限公司(北京银行) |
杭州 |
5000.00 |
1026.59 |
2019/10/23 |
保证人: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胡建庆、陆春利 |
已判决未执行 |
2 |
杭州宏福锦纶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杭州 |
2377.46 |
588.77 |
2019/10/23 |
保证人: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陆张法、孙妙琴; 抵押物: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存放于萧山区靖江街道光明村内的双面机76台及普通双面针织大圆机20台等机器设备。 |
已判决未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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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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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7.46 |
16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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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打包通过淘宝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淘宝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竞价日期为2019年12月3日10时至2019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55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整数倍。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钱军
联系电话:0571-87067796 邮件地址:qianj@gwam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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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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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