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卓正丽磋商2024-1042号-1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第七届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组织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58000(元) | 浙江科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余杭区联创街丽水数字大厦A座315室 |
2 | 报价:630000(元)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 亚太路705号9F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外项目推介专场 | 丽水市第七届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组织服务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2 | 国内半导体领域专场 | 丽水市第七届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组织服务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琳琳,汤嘉良(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建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科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69.5 | 73.0 | 66.0 | 69.5 | 9.99 | 79.49 |
1 | 杭州署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41.5 | 52.0 | 38.0 | 43.83 | 9.99 | 53.82 |
1 | 浙江硕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39.5 | 49.0 | 40.0 | 42.83 | 10.0 | 52.83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 72.5 | 73.5 | 70.0 | 72.0 | 10.0 | 82.0 |
2 | 深圳市清旷科技有限公司 | 52.0 | 61.0 | 51.5 | 54.83 | 9.79 | 64.62 |
2 | 嘉兴链创科技有限公司 | 40.5 | 48.5 | 41.0 | 43.33 | 9.74 | 53.07 |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成交价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70%计取(不足人民币3500元按3500元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1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标项一:3500元,标项二:6615.00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地 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汤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51815
质疑联系人: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1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培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62916
质疑联系人:赵钦川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629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附件信息:
标项一成交人公告内容.pdf
400.9K
标项二成交人公告内容(3).docx
13.4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53.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