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创新服务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入侵检测系统制造加工网络平台运营日常弱电系统运维日常系统运维信息化系统会议终端系统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主要设备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设备定期保养与系统调整设备日常巡检服务软件升级服务会议保障及应急演练服务系统操作培训服务链路保障服务视频会议系统核心服务平台系统核心交换机视频监控接入服务系统视频监控融合调度平台服务系统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服务系统视频监控安全隔离网闸接入服务系统GISM地理信息模块服务系统ITAM智能标注模块服务系统OVM融合通信模块服务系统GVSI业务联动模块服务系统手机移动融合服务平台系统手机移动融合客户端软件智能网络服务系统智能大数据服务系统会议管理服务系统会议融合调度软件系统1080P八路电视墙终端服务系统视频监播服务系统多媒体网络录播平台服务系统视频点播会商显示屏图像处理器智能网关入侵防御日志收集与分析系统病毒网关异常流量清洗抗拒绝服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流量复制器安全审计堡垒机网络准入系统虚拟化安全防护系统态势感知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台式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
金额
144.6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jhdt-2022-f046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先生
中标公司山西万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44.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2132022CCS00208
二、项目名称: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 批 | 报价:1446500(元) | 山西万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桐城怡景综合楼A座19层1901 | 91140200353672240P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 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 | 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 1年 | 根据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内容和服务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平,李艳,鲍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5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迎宾街428号
联系方式:庞先生,13934451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
联系方式:梁先生,0352-5022011/5022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352-5022011/502201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2)(1).doc磋商文件--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2)(1).doc
749.3K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代理机构: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项目编号:SXJHDT-2022-F046项目名称: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0一、总则7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7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
八、报价人违规处罚23七、询问和质疑22六、保密和披露21五、签订合同20四、采购程序13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
二、技术业务服务费数额及支付方式25一、技术服务内容25第五部分合同原则25二、服务要求24一、商务要求24第四部分技术、服务要求24
八、争议的解决26七、违约责任26六、不可抗力26五、保密义务26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25三、验收25
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线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六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27十一、合同生效26十、合同份数26九、适用的法律26
报价人首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预算金额:15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XJHDT-2022-F046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 | 1 | 项 | 150 | 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报价10%的优惠;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纸质响应文件与数据电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胶装成册,不分正副本,不需密封,一式叁份,仅用于存档。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盖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名称: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政法委员会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4、如有疑问,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81-7190;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352-5022011/5022012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街汇天嘉宇A座7号底商名称: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联系人:庞先生,联系电话:13934451712
一、总则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电话:0352-5022011/5022012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况 | 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
2 | 招标控制价 | 150万元 |
3 | 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5、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近一次纳税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7、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上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无违法记录查询截图;9、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报价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4 | 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投标报价明细表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4、报价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5、报价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7、服务管理承诺;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报价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5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项目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2、项目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策性要求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本项目涉及绿色发展的要求:(1)供应商所投货物满足《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2)供应商投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明细表》。6、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8、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注: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第五项内容规定: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且同时符合绿色发展或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采用阶梯递增的方式给予评审优惠支持,递增幅度不低于可增长幅度的25%,直至达到采购政策优惠的幅度上限。 |
6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报价人自主选择以下投标保证金形式:①银行保函(山西省区域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保函)②担保保函( 是指经过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③保险保函④转账(支票或电汇支付凭证,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收款单位: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铁道支行帐 号:1405 0162 9008 0000 0165联系电话:0352-5022011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8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响应文件: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上传。2、纸质版响应文件:与数据电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胶装成册,不分正副本,不需密封,一式叁份,仅用于存档。 |
9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10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由三人组成,技术/商务专家二人,采购方代表一人。 |
2.3磋商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磋商文件提出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合同原则等要求的格式文件。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政法委员会”。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2.8“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货物/服务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等以及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报价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5“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3.5本次磋商文件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报价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身份共同参加报价(本项目不允许)。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报价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5.通知4.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报价费用3.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报价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报价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6.1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报价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报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3.6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报价人,联系方式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报价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第七部分相关附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服务需求;
7.6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7.5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勘察现场,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报价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4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7.3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发出,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如需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时间的,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7.2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发布补充公告,同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并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报价人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二、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2、纸质版响应文件:与数据电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胶装成册,不分正副本,不需密封,一式叁份,仅用于存档。1、电子响应文件: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上传。9.3响应文件其他要求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
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招标内容中的规划调研、野外调查工作、资料收集、数据采集和市级文本编写、图件制作、数据库建立等工作内容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9.4磋商报价9.3.3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报价文件格式”的,必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报价单位可以按照所提供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没有提供格式的报价人自拟。9.3.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订形式装订,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9.3.1纸质版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且其真实性有效性由报价人负责)。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报价人承担。
10.6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0.4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2报价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9报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10.8报价人应保证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为准;10.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盖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13.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2报价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签署、密封的;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4.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报价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人的响应文件。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13.2纸质版响应文件:与数据电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胶装成册,不分正副本,不需密封,一式叁份,仅用于存档。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未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5.1.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5.1采购项目废标(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16.1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16.成立磋商小组四、采购程序15.1.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报价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书面确认。18.确认磋商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磋商地点向所以报价商、采购方代表、监督人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17.响应文件的拆封16.3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16.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20.确定磋商方案19.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9.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9.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商务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对工程项目所提供服务、完成的时间、工程施工范围、企业业绩、信誉、企业经营情况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陈述。21.1.2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技术、商务磋商)。具体步骤为:21.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报价人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磋商20.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20.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
21.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1.4技术、商务磋商后,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结束后,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统一调整后的内容,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谈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磋商文件要求,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磋商;
22.2.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22.2.2第二轮报价采用网上密封报价,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22.2.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22.1采购人不接受高于第一轮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22.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补充文件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下文及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3.2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待每位报价人,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各供应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最后响应报价各项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折扣最高的一家为报价人,综合得分和折扣相同时以技术力量多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即为该供应商最终报价),计算评委计分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分,所有计分运算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评分办法如下。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磋商文件小组通报。磋商文件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文件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低于成本价竞标,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文件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文件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2.2.4报价的澄清
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及方法:本项目只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报价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评定内容及标准 |
一、商务部分(9分) |
供应商业绩(5分)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2月份)以来完成过同类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合同协议书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2、对供应商履约能力的评价(4分)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二 、技术部分(81分) |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网络平台运营的工作步骤、成果标准,进行打分,完善得15-10分,一般得10-5分,差5-1分,不提供不得分;2、对本项目维护的重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完善得分15-10分,一般得10-5分、差得5-1分、不提供不得分;3、确保本项目进度的措施切实可行,有科学合理的项目进度安排表,酌情打分;完善得分15-10分,一般得10-5分、差得5-1分、不提供不得分;4、管理与应急方案合理完善得分11-7分,一般得7-3分、差得3-1分,不提供不得分;5、具有完善的系统安全措施,安全控制点明确有效,措施得力并安全保密措施的严密性、可靠性、可操作性,从制度、措施、流程和规范记录等方面进行评分;完善得15-10分,一般得10-5分,差得5-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根据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情况,贴合采购方需求,项目人员安排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完善得10-7分,一般得7-3分,差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三、价格部分(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折扣最高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26.评审复核2、各供应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最后响应报价各项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注: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均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出具相关行政部门证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9.中标服务费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五、签订合同
29.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9.1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额度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服费 务 类率 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31.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报价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六、保密和披露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签订合同
七、询问和质疑3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31.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31.2在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3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4.2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答疑会时以书面形式提出。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质疑报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询问
(3)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1)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产品参数、性能等有异议的,但未在答疑会时提出的;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34.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34.4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9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4.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7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4)公开报价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八、报价人违规处罚
一、项目概述第四部分技术、服务要求(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除此之外,根据设备、系统故障类型或具体运维工作需要,也可采取将故障设备送至运维服务单位维修点或寄递至设备厂商的送修方式,也可采用运维单位后线资深工程师进行远程运维服务等多种灵活的形式,最终目的是高效快捷的解决问题,最快速度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以各种有效手段确保各信息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从而从信息化和技术层面上支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所提供的运维服务采取驻场服务为主,辅以按需上门服务。运维服务方应派驻一名技术工程师,在各地点开展运维和维保服务。此外,在遇到突发大面积故障、病毒爆发、大规模软件升级、新设备安装部署等情况,或者运维工作出现积压时,可根据需要,额外按需增派多名技术工程师,完成运维保障任务,确保及时处理故障,加快完成实施部署,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服务形式三、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二、项目名称:平城区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以及建设智慧的迫切需求。我单位在信息化方面应用建设和日常弱电系统运维等方面有人才缺口。为了弥补这一缺口,我们通过多方考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日常系统运维。
七、项目服务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15%(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六、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五、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技术要求服务效率: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内容和服务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八、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服务时间:一年。
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二、信息化系统和设备简要清单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服务方式 |
1 | 视频会议全系统全面档案梳理(透明化)服务 | 1年 | 包含系统档案管理、录播服务管理、信息点位变更等信息化服务。 | 现场服务 |
2 | 主会场视频会议平台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 | 1年 | 对主会场视频会议平台每月两次的现场巡检。与系统诊断。并提供巡检报告和系统诊断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处理故障。防患于未然,保证会议顺利召开。 | 现场服务 |
3 | 会议终端系统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 | 1年 | 对221套会议终端系统季度性的现场巡检与系统诊断,并提供巡检报告和系统诊断报告。 | 现场服务 |
4 | 主要设备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 | 1年 | 对大屏幕显示系统、扩声系统,核心交换机,18套街道级接入交换机、203套村(社区)级显示设备、系统运行环境、视频会议全系统等主要设备的季度性现场巡检和系统诊断服务,并提供巡检报告和系统诊断报告。 | 现场服务 |
5 | 设备定期保养与系统调整 | 1年 | 对主要设备定期进行保养与系统调节,包括显示墙拼接漂移处理,颜色调整,声场恢复及调整,电视会议连通测试,各联接接口检修,设备除尘。 | 现场服务 |
6 | 设备日常巡检服务 | 1年 |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日常机房系统设备状态巡检、终端在线情况统计等巡检服务(每月至少1次)。 | 现场服务 |
7 | 软件升级服务 | 1年 | 根据系统状况,随时对软件操作的准确性以及稳定性进行调整,提供原厂软件升级服务,对所有软件系统的正确性进行记录和追查,以保持各软件系统处于良好状态(每月至少1次)。 | 现场服务远程服务 |
8 | 会议保障及应急演练服务 | 1年 | 甲方召开会议时提前制定运维方案及应急预案,并在重大会议及活动时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会议当天现场技术与保障服务(不限次数)。 | 现场服务 |
9 | 系统操作培训服务 | 1年 | 对甲方系统操作员进行定期培训。 | 现场服务 |
10 | 手册、报告及支持服务 | 1年 | 编制及不定时更新《中心操作手册》、221套《分会场操作手册》《年度系统运行分析报告及优化建议》(每季度更新一次)。 | 现场服务远程服务 |
11 | 链路保障服务(含通信费用) | 1年 | 对203条10M村(社区)级视频专线进行会前巡检,确保在会议召开时,各村(社区)链路畅通;对18条10M街道级视频专线进行会前巡检,确保在会议召开时,各街道链路畅通; | 现场服务 |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清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会场位置 | 备注 | |
1 | 核心服务平台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2 | 核心交换机 | 主会场 | 无 | |
3 | 视频监控接入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4 | 视频监控融合调度平台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5 | 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6 | 视频监控安全隔离网闸接入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7 | GISM地理信息模块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8 | ITAM智能标注模块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9 | OVM融合通信模块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0 | GVSI业务联动模块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1 | 手机移动融合服务平台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2 | 手机移动融合客户端软件 | 主会场 | 无 | |
13 | 智能网络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4 | 智能大数据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5 | 会议管理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6 | 会议融合调度软件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7 | 1080P高清视频会议双屏四流独显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8 | 1080P八路电视墙终端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19 | 视频监播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20 | 多媒体网络录播平台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21 | 视频点播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22 | 会商显示屏 | 主会场 | 无 | |
23 | 图像处理器 | 主会场 | 无 | |
24 | 智能网关 | 主会场 | 无 | |
25 | 入侵防御 | 主会场 | 无 | |
26 | 日志收集与分析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27 | 病毒网关 | 主会场 | 无 | |
28 | 异常流量清洗和抗拒绝服务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29 | 漏洞扫描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30 | 流量复制器 | 主会场 | 无 | |
31 | 安全审计 | 主会场 | 无 | |
32 | 堡垒机 | 主会场 | 无 | |
33 | 入侵检测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34 | 网络准入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35 | 虚拟化安全防护系统 | 主会场 | 无 | |
36 | 态势感知 | 主会场 | 无 | |
37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武定街道 | 无 | |
38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旺街道 | 无 | |
39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马军营街道 | 无 | |
40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白登山街道 | 无 | |
41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文瀛湖街道 | 无 | |
42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水泊寺街道 | 无 | |
43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小南头街道 | 无 | |
44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泰街道 | 无 | |
45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清远街道 | 无 | |
46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古城街道 | 无 | |
47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鹿苑街道 | 无 | |
48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振华街道 | 无 | |
49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迎宾街道 | 无 | |
50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华街道 | 无 | |
51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卧虎湾街道 | 无 | |
52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河街道 | 无 | |
53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开源街道 | 无 | |
54 | 一体式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大庆路街道 | 无 | |
5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白泊洼社区 | 无 | |
5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操场城西街社区 | 无 | |
5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铁牛里社区 | 无 | |
5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雁同西路社区 | 无 | |
5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马路社区 | 无 | |
6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操场城东街社区 | 无 | |
6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红卫里社区 | 无 | |
6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安益园社区 | 无 | |
6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岳翠园社区 | 无 | |
6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馨花城社区 | 无 | |
6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西苑社区 | 无 | |
6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泉村 | 无 | |
6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安信社区 | 无 | |
6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和信社区 | 无 | |
6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柳港园西院社区 | 无 | |
7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柳港园东院社区 | 无 | |
7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柳港园南院社区 | 无 | |
7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文博苑社区 | 无 | |
7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向阳东街社区 | 无 | |
7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工农路北社区 | 无 | |
7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向阳西街社区 | 无 | |
7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福寓园社区 | 无 | |
7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馨泰花园社区 | 无 | |
7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工农路社区 | 无 | |
7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锦源社区 | 无 | |
8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泉东街社区 | 无 | |
8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河九号社区 | 无 | |
8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小石子村 | 无 | |
8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安家小村 | 无 | |
8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上皇庄村 | 无 | |
8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下皇庄村 | 无 | |
8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阳和坡村 | 无 | |
8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马军营村 | 无 | |
8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十里店村 | 无 | |
8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十里铺村 | 无 | |
9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水磨村 | 无 | |
9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绿洲西城社区 | 无 | |
9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博学社区 | 无 | |
9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军苑社区 | 无 | |
9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金家湾村 | 无 | |
9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马家小村 | 无 | |
9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泉寺头村 | 无 | |
9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燕庄村 | 无 | |
9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坟村 | 无 | |
9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东坟村 | 无 | |
10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梓家村 | 无 | |
10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古城村 | 无 | |
10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牛庄村 | 无 | |
10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肖家寨村 | 无 | |
10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海力村 | 无 | |
10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东学府南社区 | 无 | |
10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东学府北社区 | 无 | |
10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桐府社区 | 无 | |
10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华社区 | 无 | |
10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马家堡村 | 无 | |
11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泗家庄村 | 无 | |
11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曹夫楼村 | 无 | |
11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齐家坡村 | 无 | |
11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水泊寺村 | 无 | |
11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固社区 | 无 | |
11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京社区 | 无 | |
11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华北星社区 | 无 | |
11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富力社区 | 无 | |
11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学苑社区 | 无 | |
11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瑞湖社区 | 无 | |
12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文瀛社区 | 无 | |
12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沙岭村 | 无 | |
12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石家寨村 | 无 | |
12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重熙社区 | 无 | |
12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安社区 | 无 | |
12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恒大社区 | 无 | |
12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文源社区 | 无 | |
12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文兴社区 | 无 | |
12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和社区 | 无 | |
12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太和社区 | 无 | |
13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寺儿村 | 无 | |
13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王庄村 | 无 | |
13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东王庄村 | 无 | |
13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小南头村 | 无 | |
13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谷庄村 | 无 | |
13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艾庄村 | 无 | |
13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塔儿村 | 无 | |
13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兴国寺社区 | 无 | |
13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柳航里社区 | 无 | |
13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祥社区 | 无 | |
14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泰安社区 | 无 | |
14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光熙苑社区 | 无 | |
14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平和社区 | 无 | |
14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康吉社区 | 无 | |
14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凯德世家社区 | 无 | |
14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昌里社区 | 无 | |
14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府南街社区 | 无 | |
14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河南路社区 | 无 | |
14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锦祥社区 | 无 | |
14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友谊街社区 | 无 | |
15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红旗里社区 | 无 | |
15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水泉湾龙园社区 | 无 | |
15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桥南社区 | 无 | |
15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桥北社区 | 无 | |
15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御馨花都社区 | 无 | |
15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宋庄村 | 无 | |
15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五里店村 | 无 | |
15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五星花园社区 | 无 | |
15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五州帝景社区 | 无 | |
15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学府社区 | 无 | |
16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惠达社区 | 无 | |
16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大齿社区 | 无 | |
16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苹果园社区 | 无 | |
16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互助里社区 | 无 | |
16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清远西街社区 | 无 | |
16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大十字社区 | 无 | |
16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帅府社区 | 无 | |
16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仁和美社区 | 无 | |
16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雁塔社区 | 无 | |
16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鼓楼社区 | 无 | |
17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纯阳宫社区 | 无 | |
17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华严寺社区 | 无 | |
17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教场街社区 | 无 | |
17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长青社区 | 无 | |
17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兴云社区 | 无 | |
17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和阳社区 | 无 | |
17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云林社区 | 无 | |
17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白马城村 | 无 | |
17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先锋村 | 无 | |
17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站东社区 | 无 | |
18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北辰社区 | 无 | |
18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同丰社区 | 无 | |
18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北苑社区 | 无 | |
18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崇仁社区 | 无 | |
18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世纪社区 | 无 | |
18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宁社区 | 无 | |
18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天胜雅园社区 | 无 | |
18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迎春里社区 | 无 | |
18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同泉里社区 | 无 | |
18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育才社区 | 无 | |
19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云泉里社区 | 无 | |
19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大秦佳苑社区 | 无 | |
19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幸福里社区 | 无 | |
19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康乐里社区 | 无 | |
19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建设里社区 | 无 | |
19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和平社区 | 无 | |
19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周家店村 | 无 | |
19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齿欣社区 | 无 | |
19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万城社区 | 无 | |
19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迎宾路社区 | 无 | |
20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理想城社区 | 无 | |
20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北馨园社区 | 无 | |
20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振兴街社区 | 无 | |
20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振华南院社区 | 无 | |
20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永安里社区 | 无 | |
20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明珠社区 | 无 | |
20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绿园社区 | 无 | |
20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和泰社区 | 无 | |
20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惠民南院社区 | 无 | |
20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方圆社区 | 无 | |
21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惠民里社区 | 无 | |
21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华安社区 | 无 | |
21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悦社区 | 无 | |
21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跃进街社区 | 无 | |
21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东风园社区 | 无 | |
21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局前社区 | 无 | |
21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岳秀园社区 | 无 | |
21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局西社区 | 无 | |
21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局东社区 | 无 | |
21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华南街社区 | 无 | |
22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卫星里社区 | 无 | |
22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桥社区 | 无 | |
22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陈庄村 | 无 | |
22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拥军路社区 | 无 | |
22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桥西社区 | 无 | |
22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山橡社区 | 无 | |
22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鸿浩嘉园社区 | 无 | |
22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城北社区 | 无 | |
22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苑社区 | 无 | |
22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七里村 | 无 | |
23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智家堡村 | 无 | |
23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东河河村 | 无 | |
23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田村 | 无 | |
23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青年路社区 | 无 | |
23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青年路北社区 | 无 | |
23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西河河村 | 无 | |
23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和社区 | 无 | |
23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富社区 | 无 | |
23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谐社区 | 无 | |
23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泰社区 | 无 | |
24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康社区 | 无 | |
24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悦社区 | 无 | |
24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嘉社区 | 无 | |
24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华社区 | 无 | |
24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安社区 | 无 | |
24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德社区 | 无 | |
24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民懋社区 | 无 | |
24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新添堡村 | 无 | |
248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房子村 | 无 | |
249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睿和社区 | 无 | |
250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同兴街社区 | 无 | |
251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文化东街社区 | 无 | |
252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文化西街社区 | 无 | |
253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企业街社区 | 无 | |
254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庆丰社区 | 无 | |
255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庆平社区 | 无 | |
256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庆安社区 | 无 | |
257 | 高清视频会议双流服务系统 | 枫林逸景社区 | 无 |
二、技术业务服务费数额及支付方式。一、技术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项目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
;1、对验收:三、验收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交报告后日内,支付%,即人民币;乙方提交后日内,支付%,即人民币;成果通过批复后日内,支付%,即人民币。1、完成上述服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技术业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5、乙方有权如期如数收取技术业务服务费。4、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业务。3、乙方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和甲方要求,快速投入工作。2、甲方有义务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技术业务服务费。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和及时性负责。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六、不可抗力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成果、技术资料、软件等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负有对本项目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保密的义务。五、保密义务7、若因国家政策变动的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可向后顺延。6、若因甲方的资料准备延误乙方工作,乙方有权将完成工作时间向后顺延。
九、适用的法律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毁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赔偿金。七、违约责任2、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合同受阻,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留存一份,需方留存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均以中文书写。十、合同份数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传真:传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下述顺序和规定的目录格式编排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日期:日期:
(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成员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件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响应函………………………………………………………………………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年月日报价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8.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7.最近一次纳税凭证…………………………………………………………6.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4.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方案……………………………………………………………………报价一览表…………………………………………………………………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报价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9.“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函……………………………
响应函(格式)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服务承诺……………………………………………………………………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报价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报价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90个日历天内(报价有效期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报价人:(盖章)E-mail: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报价人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地址:单位性质:
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报价人:(盖章)特此证明。
报价人:(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注:投标单位为分公司,分公司为负责人的需出具上一级公司出具的委托文件。
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注: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报价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代理机构名称: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2.若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报价人:(盖章)
报价人:(盖章)货币:人民币/元报价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服务期 | |
注:1.报价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报价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代理机构名称:报价人(代理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名称:报价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报价人:(盖章)特此声明
2.不与用户串通报价,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报价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报价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报价、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项目编号: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备注: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报价人:(盖章)
使用单位 | 服务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服务承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报价人:(盖章)报价人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要求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中标通知书。
部求要性策政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山西君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分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报价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声明人:(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考格式,若有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初次报价明细表》保持一致。
附件3: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1、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第8.6.2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说明:(参考格式,若有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报价各方:(1)《联合报价协议书》格式注:报价人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并且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报价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
五、本协议提交采购方后,联合报价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报价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报价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报价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报价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报价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报价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报价,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节能产品明细表(2)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合计 |
2.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1.报价货物/服务中如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报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其中所报台式计算机还须提供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合计 |
1.我公司对年月日发布的磋商日期为:年月日,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中第包(技术指标/评标结果),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代理机构名称:质疑函附件4: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单位地址:质疑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2.1.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
联系方式:报价人代表(签字):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邮政编码:
年月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