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教学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87.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7.78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976845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教学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学校教学区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408150009-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后自动生成
采购人(甲方):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教学区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学校教学区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4877865.6
 合计金额小写: 4877865.6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捌拾柒万柒仟捌佰陆拾伍元陆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项目基本情况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区项目,本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学区物业服务质量,明晰部分物业岗位权责归属,涵盖三个部分:(1)主教学区:商贸职院的德业楼、敬业楼等教学区域,2024年新增的“原电子学校教学区”共七栋办公教学楼区域,服务时间一年;(2)2024年新增长沙职教基地学生公寓5#栋公寓楼区域,短期服务时间约3个月;(3)白田公寓和桃阳公寓的保安和宿管岗位物业服务,短期服务时间约4个月。

(一)主教学区:涵盖商贸校区和原电子学校教学区,位于长沙职教城圭白路16号,占地面积283680.85平方米,建筑面积149788.7平方米,绿化面积(含水体)143040.425平方米。主出入口3个,次出入口4个,楼栋15栋,高压配电间6个,水泵房2个,无锅炉、热水系统。一个消防控制室。物业服务采购需求时间为一年。

(二)长沙职教基地学生公寓5#栋公寓楼项目:本楼栋位于长沙职教基地学生公寓区,建筑面积11877.16平方米,建筑为地上10层,可容纳2000名大学生入住。物业服务采购需求时间约3个月。

(三)白田公寓和桃阳公寓的保安和宿管项目:白田生活区位于长沙职教城环保东路和圭白路交汇的东南角,桃阳生活区位于长沙职教城环保东路与兴安路交汇的东北角,两个生活区总占地面积68819平方米,建筑面积125479.88平方米,绿化面积34409平方米,楼栋共18栋,主出入口4个,次出入口2个,高压配电间2个,水泵房2个,消防控制室2个,2套热水系统,可容纳近10000名大学生入住。物业服务采购需求时间约4个月。以上三个区域均被城市主、次干道分隔成独立区域,各个区域独立分区。

2.2服务内容

(一)教学区各楼栋公共区及设施等保洁服务(不含外墙保洁及化粪池清理)

(二)教学区公共场所及道路的保洁

(三)教学区安全保卫

(四)教学区日常维修(水电、木工、五金等)工作

(五)教学区绿化维护

(六)教学区公共楼栋管理员

(七)公寓宿舍管理服务

(八)公寓区门岗管理服务

2.3金额明细

4877865.6元,具体详见《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注:(1)主教学区:商贸职院的德业楼、敬业楼等教学区域,2024年新增的“原电子学校教学区”共七栋办公教学楼区域,服务时间1年;(2)2024年新增长沙职教基地学生公寓5#栋公寓楼区域,短期服务时间约3个月;(3)白田公寓和桃阳公寓的保安和宿管岗位物业服务,短期服务时间约4个月。)

2.人员配置要求

安保作业人员年龄55岁(其中48岁以下的人员不少于7人),退伍或长期从事安保行业人员优先。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物业公司应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将每年费用的3%以上用于添置相关工作人员服装、保障品、基本工具、设备、系统、电动工具、运输车、防疫装备及相关服务费用等,确保物业服务紧跟学校需要,由物业公司每年提供相关佐证,如当年添置费用物业公司的承诺,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下一年的物业设备添置费。

4.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付款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库集中支付)付款要求: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按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包干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418.2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0.91,说明:学生公寓5#栋公寓楼服务期限为3个月,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实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6782.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3.67,说明:白田公寓和桃阳公寓服务期限为4个月,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实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4166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1.35,说明:主校区(含原电子校区)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季度按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4166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1.35,说明:主校区(含原电子校区)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季度按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4166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1.35,说明:主校区(含原电子校区)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季度按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41666.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1.37,说明:主校区(含原电子校区)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季度按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3.预付款保函: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2-26 —— 2025-12-25

五、服务地点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不得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若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该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为员工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不成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因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人身损害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概由乙方自行处理,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意外等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承担为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无责终止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且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文件以及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崔德明 法定代理人: 姚玉成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张红日

附件列表
  1.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2. 报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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