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CNSC-22HDGC021817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
根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技术任务书》(1517LHY-RSS03)的要求、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周围开展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以了解当前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并为后续的分析和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噪声监分析及评价技术任务书》(1517LHY-RSS04)的要求,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周围施工期噪声环境质量监测,以了解当前施工期对周围噪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并未后续的分析和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主要包括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施工期噪声环境监测。实际监测点位数按照招标人审批方案为准,主要监测工作内容有:
1、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2、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环境噪声质量监测;
3、根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4、根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噪声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项目服务期内点位位置及数量随着施工环境变化而改变的也属于本项目招标工作范围内,具体情况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本项目所含技术任务书如下:
①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技术任务书》(1517LHY-RSS03);
②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噪声监分析及评价技术任务书》(1517LHY-RSS04)。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
合同签订后5年完成(满足每年监测4次的频率,共计完成20次现场监测任务)
合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且资质附表含本项目监测范围的内容。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9日10时00分—2022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胡小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张泽丰
电话:010-63311228
电子邮件:zhangzf@puyuan.com
无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9日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及其他事项声明20220118(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