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莱州市掖海线新建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6317.1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317.13万元
招标公司莱州银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诚城
招标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长鑫0535-21717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20
公告正文
莱州市掖海线新建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15: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莱州市掖海线新建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230-LZ025s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莱州市掖海线新建工程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州银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名称:莱州市掖海线新建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莱州市。 2.3项目规模:本项目K0+000-K24+946.313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4.5米;K24+946.313-K27+097.199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4.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路线全长27.097公里,路基土石方75.8553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367.403千平方米,大桥234米/2座、中桥200.04 米/3座、小桥119.16米/4座,涵洞104道,主要平面交叉5处,左进右出接入口73处,护栏6715米,标线28835.07平方米,标志牌260块,道口标柱476根,新增用地56.3公顷。 2.4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不低于初步设计标准且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各项要求。 2.6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540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51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8招标控制价:36317.13万元,其中:(1)设计部分:不得高于176.02万元,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施工部分:不得高于36141.11万元,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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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及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2)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3)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30 18:00至2023-01-05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4.3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签到,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烟台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 5.3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3号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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