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30.4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yy-2022-010
预算金额130.48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骦骦010-88552933
中标公司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130.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WYY-2022-010(招标文件编号:FWYY-2022-010)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车站东500米
中标(成交)金额:130.483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 医疗气体(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预估采购量)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军,王秀芬,朱宝长,宋春龙,刘奇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35313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88398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B1座1002室
联系方式:王骦骦、李丽丽010-88552933/18401489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骦骦、李丽丽
电 话: 010-88552933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的(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6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附件7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1.(医用氧气、液氮、高纯二氧化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
本公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小微企业声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化试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日期20226月7日
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从业人员877-1中小企业声明函BEIJINGBEIYANGUNITEDGASCO..LTD
94
商业秘密版权所有北京北京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联合人,
营业收入为4893
1
万元,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
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WYY-2022-010
采购人: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七章项目要求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委托,对下
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
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YY-2022-010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为阜外医院提供医用氧气及其他气体。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本次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说明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
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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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定工作须包含无缝气瓶)。
6、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须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
9、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否。
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方式:线上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
件、社保证明(资料须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社保证明(资料须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
注:应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下线上获取方式,步骤如
下:①下载本公告附件“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填写完整(无需加盖公章)。
②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及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的PDF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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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送至邮箱antaiheng88@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人员。③邮件标题:
项目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④线上资料审核通过后,代理人员将通知缴费,缴
费完成即通过邮件发送磋商文件。⑤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原件通过快递邮寄代理机
构。)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06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
竹花园B1座1002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06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
竹花园B1座1002室)
十、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报价部分得分30%,商务部分得分15%,技术部分得分55%。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8398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B1座1002室
联系方式:王骦骦、李丽丽010-88552933/1840148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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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第三章 1.2.5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 |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1. 供 应 商 须 具 备 药 品 生产 许 可 证 或 药 品 经 营 许可 证。 2.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构 核 准 证 ( 检 定 工 作 须包 含无缝气瓶)。 3.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 5. 供 应 商 须 具 备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道 路 运 输 经 营许 可证(危险货物运输)。 |
第三章 1.2.15 | 小微企业政策 |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 受 6% 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采购标的为:瓶装医用氧气、非医用气体 |
第三章 1.2.15 | 小微企业政策 | 等,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第三章 1.3 | 核心产品 | 医用氧气、液氮、高纯度二氧化碳 |
第三章 2 | 踏勘现场 | 不适用 |
第三章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
第三章 4 | 资金来源 | 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
第三章 7.1 | 招标文件的质疑 | 1.截止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将疑问原件(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递交至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紫竹花园 B1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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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1002 室),电子邮箱:antaiheng88@163.com;传 真:010-88552933 | ||
第三章 1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第三章 14.1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第三章 15.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电子版 1 份,(存储于 U 盘,电子版应包括投标文件 正本的完整扫描版 PDF 格式、正本 Word 版)。 |
第三章 16 | 投标文件的装订、 密封和标记 | 见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18.1 19.1 |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 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紫竹花园 B1 座 1002 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第三章 22.1 |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 | 开标时间:2022 年 0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紫竹花园 B1 座 1002 室) |
第三章 29.1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报价部分得分 30%,商务 部分得分 15%,技术部分得分 55%。 |
第三章 31.1 | 中标人候选人的确 定原则及标准 |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 由高到低排列。 |
第三章 32.1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 |
第三章 36.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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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第四章 | 交货地点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指定地点 |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
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于关键条款(招标文件中的黑体字部分、招标文件中带
有“应、应当、须、必须、不得”等字样的要求),例如关于投标有效期、适
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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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
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说明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
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1.2.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4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5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核心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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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
处理:
1.3.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3.2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
作为有效投标人。
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
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
和其他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
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7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7.1提供虚假的资料。
1.7.2响应投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失实的。
1.8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1.9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
1.9.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1.9.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1.9.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9.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
标;
1.9.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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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根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视同)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相应符合规定的声明函、
证明,未提供声明函、证明或声明函、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定。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定标
8.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并定量评分,从中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并按综合得分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
给采购人。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依排名次序选择最终的中标人,
原则上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当该选定的中标人自动放
弃中标时,采购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也可
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2当得分相同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时,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8.3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九)重新招标
出现下列特殊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9.1投标截止后如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9.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出现9.1、9.2情形时,在对招标文件和程序进行论证后,采购人有权依法
决定重新招标或经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9.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须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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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资格审查标准 |
1 | 有效营业执照、自然人身 份证明 | 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企业资质 | 1.提供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定工 作须包含无缝气瓶) 3.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 5. 提 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危险货物运输)。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原件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原件 |
5 | 缴纳税收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的记录或如未到缴税限额须提供零缴 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 1 个月缴费的银行 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凭证或 或无需缴纳的说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
7 | 资信证明文件 | 提供 2020 年或 2021 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三个月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不得 标说明“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否则按无 效处理) |
8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声明 |
9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以评审当日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查 询的结果为准 |
结论(通过/未通过),合格打√,不合格打 X | 结论(通过/未通过),合格打√,不合格打 X | 结论(通过/未通过),合格打√,不合格打 X |
说明:只有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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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 项目 | 评审合格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 封和标记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署 时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
3 | 投标报价的有效性 | 1.每类产品只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 2.报价未超过每类产品的最高限价 3.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能合理 说明或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未被评标委 员会认定为为合理 |
4 | 是否以弄虚作假等 方式投标 | 未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有关部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提供虚假情况 |
5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结论(通过/未通过),合格打√,不合格打 X | 结论(通过/未通过),合格打√,不合格打 X | 结论(通过/未通过),合格打√,不合格打 X |
说明:只有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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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 评分细则 | 评分细则 | 评分细则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商务 部分 (15 分) | 同类业绩 (合同签订日期: 自 2019 年 5 月 1 日 起至今) | 近 3 年具有医用气体供应类似业绩,每有 1 个得 5 分,最 多得 15 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0-15 |
技术部分 (55 分) |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 程度 | 供应商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进行比较: (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带“▲”号项的服务要求,得 15 分; (2)带“▲”号项的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8 分,扣完 为止。每有一项优于服务要求得 2.5 分; 本项最高得分 20 分。 (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行驶证及专线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 效,否则不得分) | 0-20 |
技术部分 (55 分) | 人员配备 | 拟派本项目的驾驶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得 5 分;没有得 0 分。 (需提供行驶证及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 不得分) | 0-5 |
技术部分 (55 分) | 人员配备 | 拟派本项目的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从业资 格得 5 分;没有得 0 分。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0-5 |
技术部分 (55 分) | 配送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医疗气体的具体配送方案情况进行综合 评审。 (1)配送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全面、可行性强得 10 分; (2)配送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较全面、可行得 7 分; (3)配送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够全面,基本可 行得 3 分; (4)未提供配送方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 0-10 |
技术部分 (55 分) | 应急保障预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根据预案详 细合理程度及响应时间和人员安排等进行评审。 (1) 预案非常合理、可行,响应时间及时,人员配备专业 经验丰富得 10 分; (2) 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响应时间较及时,人员配备专 业性一般得 7 分; (3) 预案一般,响应时间不够及时,人员配备专业性较差 得 3 分。 (4) 未提供应急预案得 0 分。 | 0-10 |
技术部分 (55 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 方案非常合理、可行得 5 分; (2) 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得 3 分; (3) 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 1 分; (4) 未提供方案或不可行得 0 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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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部分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投标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投标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合计 | 合计 | 满分 100 分 |
说明:(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说明册商标的货物)
的价格给予6%扣除,报价部分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视同)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声明函、证明。
(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双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
(3)投标产品应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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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及规 格 | 纯 度 | 最高限价(含税 含运费单价) | 预估采购 量 | 标 准 |
医用氧气(40L) | ≥99.5% | 60 元/瓶 | 95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典》 二部(2020 版) |
医用氧气 (10L 及以下) | ≥99.5% | 45 元/瓶 | 2220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典》 二部(2020 版) |
液氮 | ≥99.999% | 10 元/升 | 18728L | GB/T8980-2008 |
高纯二氧化碳 | ≥99.999% | 10L:460 元/瓶 | 589 | GB/T23938-2009 |
高纯二氧化碳 | ≥99.999% | 40L:760 元/瓶 | 34 | GB/T23938-2009 |
高纯氮 | ≥99.999% | 10L:85 元/瓶 | 2 | GB/T8980-2008 |
高纯氮 | ≥99.999% | 40L:120 元/瓶 | 176 | GB/T8980-2008 |
高纯氩 | ≥99.999% | 210 元/瓶 | 10 | GB/T4842-2006 |
高纯氦 | ≥99.999% | 2810 元/瓶 | 2 | GB/T4844-2011 |
高纯氧 | ≥99.999% | 420 元/瓶 | 3 | GB/T14599-2008 |
配气 | NO:800ppm 氮平衡 | 8L:1200 元/瓶 | 453 | 协议标准 |
配气 | NO:800ppm 氮平衡 | 40L:1500 元/瓶 | 1 | 协议标准 |
配气(40L) | NO:100ppm 氮平衡 | 1800 元/瓶 | 87 | 协议标准 |
配气(40L) | NO:1000ppm 氮平衡 | 1800 元/瓶 | 1 | 协议标准 |
二元配气(40L) | CO2:21%+氮平衡 | 1100 元/瓶 | 3 | 协议标准 |
四元配气(40L) | CH4: 0.3%+CO:0.3%+O2:21% 氮平衡 | 1100 元/瓶 | 3 | 协议标准 |
四元配气(40L) | HE:9.4%+CO:0.3%+O2: 21%氮平衡 | 1100 元/瓶 | 3 | 协议标准 |
五元配气(40L) | CO:0.3%+CH4: 0.3%+C2H2:0.3%+O2: 21%+ | 1100 元/瓶 | 5 | 协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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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平衡 | ||||
三元气(8L) | CO2:5%+O2:16%+ 氮平衡 | 1000 元/瓶 | 1 | 协议标准 |
四元气(8L) | CO:0.3%+CH4: 0.3%+O2:21%+氮平衡 | 1100 元/瓶 | 15 | 协议标准 |
三元气(4L) | CO2:5%+O2:15%+ 氮平衡 | 850 元/瓶 | 8 | 协议标准 |
二元配气(8L) | HE:20%+氧平衡 | 1800 元/瓶 | 2 | 协议标准 |
合成空气(40L) | (O2 21.01%+N2 余) | 260 元/瓶 | 1 | 协议标准 |
双头减压器 (0-0.4) | 1650 元/块 | 5 | ||
普通氧气流量表 | 400 元/块 | 5 | ||
普通氧气减压器 | 400 元/块 | 5 |
(1)上述预估量仅作为价格得分的计算依据,医院不对预估总量做任何承诺,具体合
同金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供应商按表中产品种类和规格进行单价报价,且单价不得超过表中的最高限价。
二、服务要求
(一)标准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法》
(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
(3)《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
(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0187-1994
(5)《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
(6)《医院医用气体系统运行与管理》WS435-2013
本项目要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各项安全管
理制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北京市以及行业现行标准,如果本项目规定的标准高于国
家、北京市以及行业现行标准,按高标准执行;如果本项目方案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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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以及行业现行标准,按国家、北京市以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二)服务内容
1、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氧气纯度:≥99.5%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
(2)液氮:≥99.999%应符合GB/T8979-2008;
(3)液氩:≥99.999%应符合GB/T4842-2006;
(4)高纯气及特气等应按照所需要的纯度及标准。
2、采购人现使用的气瓶需由供应商无条件接收,包括但不限于气瓶检测、充装、维
修等,并不收取额外费用;供应商需确保所有气瓶均能安全正常使用,如采购人检测后
不能使用的,供应商应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需提供气瓶报废的回收服务,并出具接收单,此项服务产生的费用已包
含在报价中。
4、承担供气期间气瓶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1)保证气瓶安全合法,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2)所有气瓶的检验免费。
(3)所有气瓶的免费投放使用。
(二)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医院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指标及气体配比方案进行配送。
2、提供的货品应符合国家对医用气体及危险气体的相关规定,对不同产品进行分
类配送,确保运输及产品安全。
3、提供的产品应在产品有效期内,保证钢瓶在年检日期内。
(三)包装要求
1、出厂气瓶产品提供《合格证》、产品有效日期、钢瓶打压钢号,提供的资料在
产品有效期内。
2、钢瓶气体种类标识清晰完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涂装。装好瓶帽及防震圈,钢
瓶外观无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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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货方式及计量
1、采购人提前24小时向供应商提出供应要求,以利于供应商妥善安排。
2、供应商负责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址,并负责装卸。
3、瓶装气体以投标人为采购人实际供应瓶数为准,由双方经办人签字生效。
4、供应商每次供货时瓶装气体产品包装物张贴相应产品《产品合格证》。
(五)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
1、采购人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
承担额外的费用。
2、检验和测试在交货地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
物,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4、交货时,供应商应将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
细而全面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5、采购人组成立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
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
定。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6、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等相关项目进行验收,按
照国家或行业内相关标准及规范及本项目规定的标准与法规的最高标准执行。验收
合格后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报告。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运输车辆及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拟派本项目
的驾驶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
人员从业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行驶证及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至少具有2辆不小于5吨的专用运输车,提供危险品运输专线证(北京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颁发)并提供行车路线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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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车辆在运送危险品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化学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危险品
运输车辆必须是本企业的北京牌照自有车辆。
4、押运人员及司机每次到达运送现场,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持证上岗。
5、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医院院区内严格按照我院的交通标志行驶。
6、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保证有充足的人员及专线车辆,北京地区有重大活动时,保
证不中断供应。
7、供应商应保证所有聘用员工的工资均达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保证聘用制
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期限内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
有乙方单独承担。
8、如接到临时紧急订单,供应商应保证在收到需求通知后0.5小时内给予反馈,2
小时之内供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医用瓶装气体的应急预案。
(1)如运输车辆中途故障,应启动备用车辆紧急送货。
(2)气体交付前配送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隐患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七)交付时间及地点:
1、一般情况下,采购人应在8:00-17:00时段联系供应商提出供应要求,供应商
在收到采购人订货需求24小时内前将采购人所需气体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特殊情况下(紧急),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之内,将采购人所需
气体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无论采购人需用气量多少,供应商应按吋将采购人所需气体运送至采购人指定
地点,不得因供货量少等理由拒绝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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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气体采购项目单位
产品名称及规格 | 纯度 | 预估采购量 | 报价(含税含运费单价) | 总价 |
医用氧气(40L) | W99.5% | 95 | 60元/瓶 | 5700 |
医用氧气(1OL及以下) | ≥99.5% | 2220 | 45元/瓶 | 99900 |
液氮 | ≥99.999% | 18728L | 10元/升 | 187280 |
高纯二氧化碳 | W99.999% | 589 | 10L:460元/瓶 | 270940 |
高纯二氧化碳 | 34 | 40L:760元/瓶 | 25840 | |
高纯氮 | ≥99.999% | 2 | 10L:85元/瓶 | 170 |
高纯氮 | 176 | 40L:120元/瓶 | 21120 | |
高纯氨 | ≥99.999% | 10 | 200元/瓶 | 2000 |
高纯氨 | W99.999% | 2 | 2810元/瓶 | 5620 |
高纯氧 | ≥99.999% | 3 | 400元/瓶 | 1200 |
配气 | NO:800ppm | 453 | 8L:1100元/瓶 | 498300 |
配气 | 氮平衡 | 1 | 40L:1500元/瓶 | 1500 |
配气(40L) | NO:100ppm氮平衡 | 87 | 1500元/瓶 | 130500 |
配气(40L) | NO:1000ppm氮平衡 | 1 | 1500元/瓶 | 1500 |
二元配气(40L) | C02:21%+氮平衡 | 3 | 1000元/瓶 | 3000 |
四元配气(40L) | CH4:0.3%+CO:0.3%+02:21%氮平衡 | 3 | 1100元/瓶 | 3300 |
四元配气(40L) | HE:9.4%+00:0.3%+02:21%氮平衡 | 3 | 1100元/瓶 | 3300 |
五元配气(40L) | CO:0.3%+CH4:0.3%+C2H2:0.3%+02:21%+氮平衡 | 5 | 1100元/瓶 | 5500 |
三元气(8L) | C02:5%+02:16%+氮平衡 | 1 | 1000元/瓶 | 1000 |
四元气(8L) | C0:0.3%+CH4:0.3%+02:21%+氨平衡 | 15 | 1000元/瓶 | 15000 |
三元气(4L) | CO2:5%+02:15%+氮平衡 | 8 | 850元/瓶 | 6800 |
二元配气(8L) | HE:20%+氧平衡 | 2 | 1800元/瓶 | 3600 |
合成空气(40L) | (0221.01%+N2余) | 1 | 260元/瓶 | 260 |
双头减压器(0-0.4) | 5 | 1600元/块 | 8000 | |
普通氧气流量表 | 5 | 350元/块 | 1750 | |
普通氧气减压器 | 5 | 350元/块 |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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