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府河保定市清苑区段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457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府河保定市清苑区段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府河保定市清苑区段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工程)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府河保定市清苑区段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岸坡植物净化20.18万㎡,挖除东木欠庄桥下游围埝,修建左堤米阳桥至刘口桥段管护路4151.3m,桩号11+657.3~15+782.2段。
2.1.3招标控制价:14123563.53元
2.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2-28 09:00至2023-03-06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