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省关于开展部分备案采购产品增补工作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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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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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调整部分备案采购产品采购价格的批复》(浙药采办发〔2016〕7号)及前期申请调整价格的备案采购产品专家评估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已纳入备案采购目录的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规格:5ml:0.125g/瓶,生产企业: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溴吡斯的明片(规格:60mg*60片/瓶,生产企业: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采用限价采购的方式增补备案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规格:5ml:0.125g/瓶)现备案采购限价为2.8元/瓶;溴吡斯的明片(规格:60mg*60片/瓶)现备案采购限价为29.15元/瓶。
二、相关生产企业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在不高于备案采购限价的基础上及时、持续、足量供应。申请表于2016年7月20日至7月26日期间(工作日)由法定代表授权人递交至我中心。
三、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增补为备案采购产品,备案采购类型及医疗机构使用等级要求等同原备案采购产品。
四、其他
(一)提出申请的企业需根据《关于建立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的通知》等要求及时维护药品基础库信息;
(二)咨询电话:0571-86401737、86401873;
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 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
附件:备案采购产品增补申请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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