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铜梁高新区市政巡查和企业垃圾分类巡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尚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老师156832807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铜梁高新区市政巡查和企业垃圾分类巡查服务项目
采购邀请书
重庆尚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铜梁高新区市政巡查和企业垃圾分类巡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铜梁高新区市政巡查和企业垃圾分类巡查服务项目
4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持介绍信(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三)磋商地点: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9:30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12日)9:30
五、磋商保证金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https://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4585302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1568328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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