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鹤山市看守所职工饭堂、在押人员饭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2024年度鹤山市看守所职工饭堂、在押人员饭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2-10 16:57:12
采购计划编号:440784-2023-00126 预算金额:64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汤美玲 项目负责人:黄惠连
2023-2024年度鹤山市看守所职工饭堂、在押人员饭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Y-ZB-JM-2023-105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鹤山市看守所职工饭堂、在押人员饭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食材配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为 2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2)合同服务期期间,依据《鹤山市看守所食堂物料供应考核办法》定时进行考核。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3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名称:鹤山市看守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马山骏马苑
联系方式:0750-8838861
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联系方式:0750-3239891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0-3239891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