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钢铁周钢超低排放改造CEMS改造项目采购
金额
9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重要提示
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参加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或互为法人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除外)。
3.被认定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同时在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曝光。
4.投标人弄虚作假、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退出或永久禁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的处罚;给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和法律责任。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钢铁周钢超低排放改造CEMS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钢铁周钢超低排放改造CEMS改造项目采购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钢铁周钢超低排放改造CEMS改造项目采购
2.2项目编号:HGZB-SB-20230915-003
2.3项目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周口钢铁公司厂内
2.4 交货期:2023-11-15
2.5 项目范围:负责3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原设备拆除)、调试、验收比对、验收及备案等。详见技术要求。
2.6本次招标标段为:河南钢铁周钢超低排放改造CEMS改造项目采购
备注: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2.7 最高投标限价:94万元(含税、税率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若为所投品牌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可查询)等至少一项能证明为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一级代理证或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品牌CEMS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环境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注: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在认证期内);环境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是指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认证检测检测报告(且认证检测报告日期为2021年以后,报告有效期至2026年以后。①如采用转化炉测氮氧化物:认证检测报告表2中认证量程满足:SO2测量范围≤70mg/m3,NO测量范围≤90mg/m3;②如采用直测法测NO和NO2,认证检测报告表2中认证量程满足:SO2测量范围≤60mg/m3,NO测量范围≤60mg/m3,NO2测量范围≤60mg/m3)。
3.5、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1份钢铁或焦化企业CEMS(SO2、NOX)供货业绩(SO2测量范围≤100mg/m3,NO测量范围≤100mg/m3)供货业绩(业绩合同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合同采购范围的标的页、签字页、项目相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考核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3时30分至2023年09月28日 10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标书费:200.0元(按项目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
8.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原则上支付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若支付现款,按照支付当月招标人公布的贴现率贴息。
2、费用支付:无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额的90%,剩余10%费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发票开具:
中标人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若有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被税务机关追缴的税款、罚款、税款滞纳金等。
中标人开具电子发票不规范原因造成招标人相关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03729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史洪松
联系电话:1393722730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陈先生0372-3125926
10.其他
1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10.2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10.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
10.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10.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10.7每天 18:00 到 20: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 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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