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3.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1390880705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德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臻1375955015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东川区铜都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东川区铜都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2dba61dd-56d3-4a9f-8dcd-2a68e1e5d069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2dba61dd-56d3-4a9f-8dcd-2a68e1e5d069
建设规模: 沟槽开挖9014.95立方米,余方弃置6602.27立方米,垫层1518.18立方米,砂土回填5661.57立方米;新建DN30OHDPE双壁波纹管210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9858米,DN150排水PVC-U支管5828.3米,DN100排水 PVC-U户管11092.25米;化粪池61座,塑料检查井659座;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9014.11平方米。2dba61dd-56d3-4a9f-8dcd-2a68e1e5d06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2-27 14: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1-6212218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铜都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 王老师
办公电话: 13908807056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德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周臻
办公电话: 13759550150 移动电话: 137595501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1331001001
标段名称: 东川区铜都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1-07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17 08:30
开标地点: 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53.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东川区铜都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2.2建设地点:铜都街道龙洞村、姑海村、达德村、新村村、陷塘村。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其中建安工程费435.30万元,设计费18.50万元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沟槽开挖9014.95立方米,余方弃置6602.27立方米,垫层1518.18立方米,砂土回填5661.57立方米;新建DN30OHDPE双壁波纹管210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9858米,DN150排水PVC-U支管5828.3米,DN100排水 PVC-U户管11092.25米;化粪池61座,塑料检查井659座;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9014.11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验收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2.5.2施工承包范围: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完成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6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最短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和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部分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现阶段没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职称证书和相关承诺;
(5)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提供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7)投标人配备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业绩要求:
其他: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4.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3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无诉讼及仲裁的提供“无诉讼及仲裁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注: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部分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3.7相关承诺要求:
(1)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
(2)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
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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