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武(挂)2022-049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标段A模板脚手架工程
金额
1718.5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gzx2024-gc-013
预算金额1718.5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丁工022-8827209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博跃13002267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标段A模板脚手架工程
(招标编号:DGZX2024-GC-0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标段A模板脚手架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18.5571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10#楼、15#楼、16#楼、架空层、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的模板脚手架安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标段A模板脚手架工程第二标段;
(002)津武(挂)2022-049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标段A模板脚手架工程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标段A模板脚手架工程第二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
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日前任意1个月
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或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
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应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
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002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标段A模板脚手架工程第一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 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
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1月至开标日前任意1个月
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或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4)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
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应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
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获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
谊路6号国投大厦31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号国投大厦311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号国投大厦311室会议室
七、其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
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日内,向上级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青林大厦B座6楼609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22-88272099
电子邮件:12110563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号国投办公楼三楼311室
联系人: 安博跃
电 话:
13002267515
电子邮件:12110563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窃|叉忆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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