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投标=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岔路口至大通河段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投标=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岔路口至大通河段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岔路口至大通河段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单位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岔路口至大通河段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单位。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桥段公路总体路线走向为由北向南,平均海拔3420m。
路线起点位于祁连县城,终点位于祁连县默勒镇大通河桥头以北0.53km平交口处,接G213大通河至马匹寺段公路交叉口(原设计桩号K89+080)。
本项目路线全长76.634km。
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40km/h、60km/h。
中间控制点有:祁连县城平交口、冰沟、南梁(斑鸠沟)、大冬树山、鸡龙沟、吴松塔拉、终点默勒镇与G213叉路口处。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验收调查实施方案编制、现场调查、编写验收调查报告、完善施工期监理监测相关资料、应急预案编制、调查报告评估及专家评审、环境监测、完成环境保护验收报备等相关工作。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国道213线祁连县城岔路口至大通河段公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计划2023年09月01日前完成自主验收。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不适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0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评审方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57 1145 2078
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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