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冷水镇旅游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建设项目 已由 石柱士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023〕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石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共包含两条道路,分别为双龙大道、支线一,总用地面积130.36亩,道路总长度为3115.088m,其中:双龙大道长2950.000m,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长秧田,与现状X595平交,道路向北延伸,终点与支线一平交(冷枫路附近);支线一长165.088m,呈东西走向,起点与双龙大道平交,终点与冷枫路平交。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路幅宽度为15.5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支护和支挡设计等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6627.3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544.31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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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玉带南街13号三楼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1栋3层3-1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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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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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3330328 | 联系电话: | 1573622789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石柱县冷水镇旅游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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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 |
4501010120010021209000535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石柱支行 |
760102029001140561-335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石柱支行 |
9558853100010584351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石柱万寿支行 |
318202010400065300000005244 |
招标公告.pdf
石柱县冷水镇旅游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建设项目【一审修改20240906】.rar
工程量清单.pdf
[50024020241211007010101].CQZF



